商朝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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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时间范围:约前 1600年~1046年

中文名:商朝
外文名:Shang dynasty
别名:殷

开国之君:成汤
帝王:成汤、盘庚、武丁、帝辛等
都城:亳、西亳、嚣、相、邢、庇、奄、殷、朝歌等

国祚‌:传17世31王(延续约‌554年‌(一说500余年)‌
主要城市:商邑、嚣等
货币:贝币、贝蚌、铜贝
宗教:原始巫术崇拜
政治:内外服制度 

考古发现‌:殷墟宫殿宗庙区,江西瑞昌铜矿遗址,辽宁喀左青铜窖藏    

上承:夏朝

下启:周朝


 


【概述】

            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公元前1046年),是中国历史上继夏朝之后的第二个世袭制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直接文字记载的朝代。其存在时间长达五百余年,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对中国早期文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商朝的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先商”时期,即商族尚未建立王朝之前的部落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为“早商”时期,此时商族已建立起国家政权,并开始扩展势力;

         第三阶段为“晚商”时期,是商朝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鼎盛阶段。 商族起源于黄河中下游地区,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部落群体。

         据传,其始祖契与大禹同时代,曾协助治理洪水。商族逐渐壮大后,成为夏朝的方国之一。商汤为当时的商国君主,在联合多个方国后,于鸣条之战中击败夏桀,推翻夏朝统治,建立以“商”为国号的新王朝,定都于亳。

         商朝初期,国都多次迁徙,直到盘庚继位后迁都至殷(今河南安阳),才实现了都城的稳定。此后,殷作为商朝的政治中心持续达273年,因此商朝也常被称为“殷商”或“殷朝”。盘庚去世后,王位先后由其弟小辛、小乙继承。小乙之后,其子武丁继位。武丁在位期间励精图治,对外开疆拓土,对内加强统治,开创了商朝最繁荣的时期,史称“武丁盛世”。 商朝末期,国势逐渐衰落,末代君主帝辛(即商纣王)荒淫暴虐,导致民心背离。周武王趁机起兵伐纣,在牧野之战中大败商军。帝辛兵败后自焚于鹿台,商朝灭亡,历时五百余年的统治至此终结。

           政治制度方面,商朝前期实行“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方式,后期则逐渐转变为“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显示出王权世袭制度的逐步完善。

        社会结构上,商朝处于奴隶制的鼎盛时期,国家权力体系初步建立,奴隶主贵族构成了统治阶级,并形成了较为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事组织。 商朝在文化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金文)的大量出土,标志着中国早期文字系统的成熟,也为后人研究商代历史提供了珍贵资料。这些文字记录了当时的政治、军事、宗教、经济等内容,是目前已知中国最早的成体系文字符号,具有极高的历史与语言学价值。 从地理范围来看,商朝的势力范围不仅涵盖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还向南延伸至长江流域,向北到达长城以北的广大区域。在商朝疆域内外,分布着许多较为落后的方国和部族,其中以西北和北方的舌方、鬼方、土方和羌方等最为强大。

          考古发现表明,商代遗址遍布中国多个地区,充分说明了商朝在当时中国版图上的广泛影响力。 综上所述,商朝不仅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重要阶段,也为后续周朝乃至整个中华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号来由】

         商朝作为继夏朝之后的第二个世袭制王朝,其国号的演变与都城的迁徙,不仅承载着王朝兴衰的历史印记,也反映了早期国家制度与文化认同的发展历程。

         早在五帝时期,帝舜执政之时,商族的始祖契因协助大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商邑”,即今天的河南省商丘市。自此,契以其封地为名,称其部族为“商”。这一命名不仅标志着商族作为一个独立政治实体的初步形成,也为日后商朝的建立奠定了文化与地理基础。

           《诗经·商颂·玄鸟》中写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句诗以神话般的语言,表达了商人对自身起源的神圣认同,也昭示了商族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商朝政权的逐步稳固,其国都也经历了多次迁徙。据史书记载,在君主仲丁统治时期,商朝的都城开始频繁迁移。直到盘庚继位后,他将国都迁至北蒙,并将其更名为“殷”。自此,商朝的都城得以稳定下来,殷地成为商王室长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历时达273年。

           因此,后世也将商朝称为“殷”或“殷商”。值得注意的是,“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在祭祀与战争中对先王宗庙所在地——商邑(今商丘)的尊称,而“商方”则是他们在战争中对自身军队的称呼。然而,目前尚无确凿证据表明商人是否对整个国家或族群形成了统一的泛称。

          关于商朝初期的都城,历史文献与考古发现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线索。商代的第一个都城名为“西亳”,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的商城遗址。商汤在推翻夏朝统治后,依照规划修建了一座平面呈长方形的城址,即偃师商城小城,并在后续不断扩建,最终形成规模宏大的都城。

         据《汉书》记载:“偃师,尸乡,殷汤所都。”可见,西亳是商朝早期最重要的政治中心之一。从成汤至太戊诸王,皆在此建都。作为中国商代早期最具代表性的城址,偃师商城遗址不仅年代最早、规模宏大,而且保存状况良好,是研究商代早期都城制度与国家形态的重要实物资料。 此外,商朝历史上还曾多次迁都,其中第五个首都“庇”位于今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带。

          根据《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尚书·序》等文献记载,商代第十三位国王祖乙曾将都城迁至此地。庇地作为祖乙、祖辛、开甲、祖丁、南庚等五位商王近百年的都城,在商代历史中占据重要地位。

         据《尚书·商书·咸有一德》所述:“祖乙圯于耿。”其中“圯”意为覆灭,指的是祖乙在北方征战中遭遇重创,几乎全军覆没。为躲避战乱与寻求新的生存空间,他决定将都城由豫北的“相”迁至鲁西南的“庇”。

        《菏泽文化通史》亦记载:“郓城县城原名盘沟,是商代祖乙、祖辛、开甲、祖丁、南庚等五位商王近百年的都城——庇之所在地。” 在文献记载中,商朝的国号也存在不同的称呼。早期的甲骨卜辞与《竹书纪年》等文献多称其为“商”,而《尚书》《史记》等则称之为“殷”。这两种称呼在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均有出现,说明当时对这一王朝的称呼尚未完全统一。

        元明时期,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则将之称作“殷商”。此外,《尚书·召诰》中还使用“大邦殷”来称呼商国,体现出其在当时诸国中的重要地位。然而,截至目前,在已发现的甲骨卜辞中,尚未找到可明确解读为“殷”的甲骨文字,这也为商朝国号的来源与演变留下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综上所述,商朝不仅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王朝,其国号的演变与都城的迁徙,更是早期国家制度与文化认同发展的缩影。通过对这些历史细节的梳理与研究,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演进过程。


【历史脉络】

先商时期

         中国学术界关于商部族发源地的探讨,主要有五种主要观点,即“陕西说”、“山西说”、“东方说”、“幽燕说”和“东北说”等。目前普遍认为,商族起源于东方,属于古代东夷族群的一支。在商族的创世神话中,其始祖神帝喾化身为玄鸟,而帝喾的次妃简狄吞下玄鸟所下的卵,从而怀孕生下了契。这一神话传说不仅体现了商人对祖先神圣化的崇拜,也反映了“帝祖合一”的原始宗教观念,说明商人的始祖神契实际上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至上神——上帝。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有娀氏之女名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这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传说,反映出商族在早期社会形态中,曾经历过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大约从契开始,商族逐渐向父系社会过渡,因为契之后的世系已明确以父系传承排列。 契大约与夏禹同时代,在帝舜时期因协助大禹治理洪水有功,被封于商邑(今河南商丘),建立了商国。

           契的儿子昭明继位后,由商邑迁居至砥石。至契的孙子相土时期,正值夏王相由商丘迁都至斟灌(又称帝丘)之际,相土趁机率部族重新返回商丘定居。在这一时期,他驯服了马匹,发明了马车,并带领部族向东扩展,逐渐将势力延伸至泰山一带。

            夏朝中期,契的第五代孙冥因治理水患而不幸溺亡,商人将其奉为“郊祭”之神,以示尊崇。契的第六代孙王亥则进一步推动了商族的发展。他不仅成功驯服了牛,用于耕作,还发明了牛车,开创了以物易物的贸易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商族经济的繁荣,为商国的强盛奠定了基础。

         夏朝末年,契的第十四代孙汤继位时,商已成为东方地区颇具实力的方国。史载“云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表明商族历经十四代的发展,终于迎来了强盛时期。

 

势力崛起

         夏朝自孔甲继位后逐渐走向衰落,至其四世孙履癸(即桀)继位时,国家已陷入严重的统治危机。史书记载,夏桀为人残暴无情,对百姓施行暴政,导致民怨沸腾。“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内忧外患,桀采取高压政策,镇压异己,甚至有传言称他杀人如麻,百姓对其深恶痛绝,甚至发出“吾与汝皆亡”的誓愿。 此时的夏朝统治已处于内外交困、风雨飘摇的境地。与此同时,东方的商族却在不断壮大。契的第六代孙王亥通过开展贸易活动,使商国的经济实力迅速增强。至夏末,商族的势力已由黄河下游逐步扩展至中游地区,逐渐渗透到夏朝的统治核心地带。

           契的第十四代孙成汤,名履,又称天乙,是商族历史上一位极具远见与魄力的领袖。他姓子,甲骨文中称其为“大乙”,后世习惯称之为“成汤”。成汤在位期间,目睹夏朝统治日益腐朽,夏桀暴政引发众叛亲离,于是开始积极筹备建立新的王朝。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商汤在位时,将商国的都城由商丘(今河南商丘古城附近)迁至亳(今河南偃师市一带)。

         《尚书·书序》注云:“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孔安国亦指出:“契父帝喾曾都于亳,汤自商丘迁都至此,故曰‘从先王居’。

         《史记正义》也称:“亳,偃师城也;商丘,宋州也。汤即位,初都南亳,后徙西亳。” 成汤迁都至亳后,开始在此地营建新的都城,积蓄粮食、招兵买马、训练军队,为即将到来的灭夏之战做好充分准备。经过一系列的政治整合与军事部署,商汤终于具备了推翻夏王朝、建立新政权的坚实基础,为商朝的正式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石。


商朝的建立

          商汤,作为商族的杰出领袖,凭借其卓越的德行与治国能力,赢得了广泛的支持与归附。在灭夏之前,商族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虽然内部已出现一定的不平等、奴役与剥削现象,但相较于夏王朝的严苛统治,商族社会相对宽松、稳定。

         汤注重内部治理,以宽仁之政赢得民心,实行轻赋薄敛政策,减轻民众负担,布德施惠,赈济贫困,抚恤孤寡,深得百姓拥戴。正是由于这些举措,使得商族内部团结稳固,百姓亲附,政令畅通,为日后灭夏奠定了坚实基础。 商汤的崛起引起了夏桀的警觉。尽管商族力量日益壮大,但与夏王朝相比仍显弱小,不得不暂时臣服于夏。夏桀出于猜忌将商汤囚禁于夏台。然而,这并未阻止商族的发展,反而坚定了汤灭夏的决心。

         在伐桀的誓师大会上,商汤历数夏桀的暴政与民怨,借天命之名,强调灭夏的正义性与必要性。他指出,灭夏是顺应天意之举,有功者必赏,违命者必罚。这一宣言被后世收录于《尚书·汤誓篇》之中,成为历史见证。 商汤自亳起兵,直指夏都。在决战之前,他先后灭掉了韦、顾、昆吾等仍效忠夏桀的方国,彻底剪除夏桀的羽翼。最终,夏桀在鸣条(今山西夏县西)一战中溃败,逃亡至南巢而死。商汤凯旋亳邑,大会诸侯,正式建立商王朝,定都于亳,史称“汤乃践天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朝诞生。

 

早期发展

             商朝建立后,生产力迅速发展,农业、手工业日益繁荣。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广泛种植,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也逐步推广,经济结构日趋完善,私有制度进一步确立,社会结构向奴隶制过渡。这一时期被称为“商汤革命”,标志着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 商汤在位十三年,去世后由外丙继位,然其在位仅三年便去世,继而由仲壬继位,四年而终。此时,由开国元老伊尹主持朝政,立太丁之子太甲为王。太甲初期尚能遵循法度,但自第三年起,逐渐骄奢淫逸,暴虐百姓,破坏祖制。伊尹多次劝谏无效,遂将其放逐至桐宫反省,自己摄政当国,史称“伊尹放太甲”。

         太甲在桐宫三年,悔过自新,伊尹遂迎其归亳都,重新执政。太甲修德勤政,诸侯归附,百姓安宁,政局稳定。 太戊继位后,重用伊尹之子伊陟为相,后又任用巫咸辅政。巫咸治国有方,撰写《咸艾》《太戊》以总结治政经验与历史,虽已失传,却反映了当时政治的清明。太戊在祖庙中对伊陟礼遇有加,伊陟则作《原命》劝勉太戊继承禹、汤之德政。在伊陟与巫咸的辅佐下,商朝再度中兴,诸侯归附,尊太戊为“中宗”。 然而,自仲丁以后,商朝进入动荡时期。由于废除嫡长子继承制度,诸王兄弟及其子嗣频繁争夺王位,导致九代之内政局混乱,史称“九世之乱”。此间,商王朝多次迁都。

          据《竹书纪年》与《史记》记载,仲丁自亳迁于嚣,河亶甲迁于相,祖乙迁至邢、庇,南庚迁于奄,盘庚最终迁都至北蒙,即殷。 祖乙在位期间,因洪水灾害频繁迁都,先迁至耿,后因河患再迁至庇。由于耿作为都城仅一年,近代史学界多将其忽略。而安阳殷墟则被公认为盘庚以后诸王的都城,学术界对此无异议。关于商朝频繁迁都的原因,学界观点不一,但《尚书·盘庚篇》中透露出迁都与内部政治斗争密切相关。盘庚虽宣称“视民利用迁”,但对反对者发出严厉警告,反映出当时政局之紧张。

          商王祖丁去世后,其叔父沃甲之子南庚继位,南庚死后,祖丁之子、盘庚之兄阳甲继位。阳甲在位期间,商朝国势持续衰落。阳甲去世后,盘庚继位,成为商朝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 商朝早期的发展历程,从商汤灭夏、建国立制,到伊尹辅政、太戊中兴,再到九世之乱与盘庚迁殷,展现了商王朝由兴盛走向动荡,再逐步走向稳定的复杂历史轨迹。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变革,为中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盘庚迁殷

        盘庚即位之初,商朝的国都位于黄河以北的奄地(今山东曲阜一带)。由于当时黄河水患频发、环境变迁以及政治局势的不稳定,盘庚在约公元前1300年毅然决定迁都至黄河以南的亳地(今河南商丘一带),回到商汤建国初期的旧地,以图安定社稷、重振国威。

         此时的商王朝已经经历了五次迁都,朝政动荡,百姓流离,国都居无定所,民众普遍对频繁迁徙感到不满与怨愤。面对这种局面,盘庚并未采取强硬手段,而是亲自晓谕诸侯与大臣,耐心劝导百姓,阐述迁都的深远意义。他强调迁都是为了顺应天命、避灾求安,更是为了恢复先祖商汤时期的治国理念与德政传统。 最终,盘庚率领王室与百官渡过黄河,顺利迁都至亳。此后,他又进一步将都城迁至殷地(今河南安阳),史称“盘庚迁殷”。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不仅稳定了政局,也为商朝后期的稳定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迁都殷后,盘庚积极推行商汤时期的仁政,减轻赋税,体察民情,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国家逐渐恢复元气。在他的治理下,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国家实力日益增强,史称“盘庚中兴”。从此,商朝以“殷”为都,后世也因此将商朝称为“殷”或“殷商”。 盘庚去世后,葬于殷地(今河南安阳),由其弟小辛继位。然而小辛执政期间,商朝再度陷入衰落,百姓怀念盘庚的仁德与治世,于是编撰《盘庚》三篇,以纪念其功德,流传后世。

 

武丁中兴

            武丁是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的侄子,后世尊其谥号为“高宗”,故又称“殷高宗”。他自幼聪慧,深受父亲小乙重视。为培养其治国能力,小乙曾安排他深入民间生活,亲身体验百姓疾苦,从而培养了他勤政爱民、体恤民情的品格。

        武丁即位后,勤勉自律,励精图治,立志振兴商朝。他重用贤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出身刑徒的傅说。傅说因才德出众,被武丁破格提拔为宰相,辅佐朝政。他在位期间,协助武丁推行一系列政治改革,加强中央集权,提升行政效率,推动国家治理走向制度化与规范化。 与此同时,武丁也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当时,北方的朔方、土方等部族屡次侵扰边境,威胁商朝西北边疆。为稳定边疆局势,武丁采取“各个击破”的战略,多次派遣将领出征,并亲自率军征讨,先后征服朔方、土方,平定鬼方,历时三年之久。此外,他还发兵击败羌方,俘获大量战俘作为奴隶,增强了国力;南征荆楚,深入楚地,击败当地部族,扩大了商朝的势力范围;又征伐夷方、巴方、蜀地及虎方等周边部族,极大地拓展了商朝的疆域。

             通过这一系列军事行动,商朝的版图西起甘肃,东至海滨,北达大漠,南抵长江、汉水流域,涵盖了众多部族与方国,成为当时中原地区最强大的政权。这一时期,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史称“武丁中兴”。 在文化与科技方面,武丁时代也取得了显著成就。考古发现表明,武丁时期的宫殿遗址、贵族墓葬、手工业作坊等遗迹丰富,显示出当时社会高度的组织化与制度化。青铜器制造业尤为发达,铜、铅、锡三元合金的使用标志着冶金技术的重大进步;分铸法的广泛应用提高了铸造效率和质量;青铜器数量大增,代表作如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联甗等,不仅器型宏大,工艺精湛,更体现了当时高超的铸造水平。

             此外,在纺织、医学、交通、天文历法等领域,武丁时期也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些成就不仅推动了商代社会的全面发展,也为后来的西周文明奠定了坚实基础。 武丁在位长达五十九年,开创了商朝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被后世誉为“中兴之主”。他的统治不仅恢复了商朝的强盛,更将中原文化推向新的高度,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王朝覆灭

        武丁是一位极具作为的君主,他所开创的盛世曾将商朝推向辉煌的顶峰。然而,随着武丁的去世,这种繁荣局面未能持续。自祖庚、祖甲之后,商王室逐渐衰微,尤其到了帝乙、帝辛(即商纣王)时期,国内矛盾日益加剧,社会动荡不安。东南方向的诸侯纷纷起兵反叛,严重威胁了中央政权的统治。 面对内忧外患,商纣王帝辛年少英勇,试图通过军事手段稳定局势。他派遣将领东征莱夷,自己则亲征南方的九苗部落,成功将商的势力扩展至东海与长江流域。然而,连年征战不仅消耗了国家的财力与军力,也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国内兵力空虚,对西北地区的控制力减弱,为周人崛起提供了可乘之机。

         从民族渊源来看,夏人属于西羌集团,商人则源于东夷集团,最初臣服于夏王朝。而周人兴起于西北,属于戎狄集团,先后作为夏、商西部的方国存在。三者之间长期并存,各自独立发展。至周武王时期,周国力量日益强盛,最终起兵伐商。商纣王仓促应战,只能临时征调奴隶组成军队迎敌。然而,这些临时军队毫无斗志,甚至在牧野之战中“前徒倒戈”,导致商军大败,血流成河。纣王败退至鹿台,最终自焚而亡,商王朝至此灭亡,周朝正式建立。

             周武王灭商之后,并未彻底消灭殷商遗族,而是采取了怀柔政策,将纣王之子武庚封于殷地,以延续殷商宗庙祭祀。武庚自幼聪慧好学,继承父志,管理殷地遗民,深得民心。然而,周武王为防其反叛,在朝歌周边设立邶、鄘、蔡三国,分别由管叔、蔡叔、霍叔统治,共同监视武庚。武庚则仍居于纣王旧宫(今淇县城内西坛、三海一带),继续奉行殷祀。 然而,和平并未持续太久。

          公元前1043年,即商亡第四年,周武王去世,其子成王年幼,由武王之弟周公旦摄政。此举引发管叔、蔡叔不满,他们散布谣言称周公有篡位之意,并联合武庚起兵反叛。面对内乱,周公与召公齐心协力,对内安抚宗室,对外联络诸侯,最终奉成王之命率军东征,平定朝歌叛乱。武庚兵败被杀,管叔被诛,蔡叔被流放,霍叔被贬,殷地“顽民”则被迁往洛阳接受管教。 武庚之乱的爆发,使周初统治者深刻认识到“封建亲戚、藩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础上,周公与成王再次大规模分封诸侯。相传周公共分封七十一国,其中五十三国为姬姓诸侯,皆为周文王、武王及周公后人。例如文王之弟分封于东虢、西虢,文王之子分封于邗、晋、应、韩等地;周公之子则分封于凡、蒋、邢、茅、砟、祭等国。此外,未参与叛乱且曾归顺周朝的商纣王庶兄微子启被封于商丘,建立宋国,延续商朝宗祀。在周代,宋国也常自称为“商”。

         直至战国时期(公元前286年),宋国被齐国所灭。 平定三监之乱后,周公将其同母弟康叔封于商朝故都沫邑(今河南淇县),建立卫国,管理部分商朝遗民。卫国延续至秦二世时期,最终被秦朝所吞并。 此外,商朝灭亡后,殷商王族箕子不愿臣服于周,遂率部分殷民北迁,建立朝鲜政权,史称“箕氏朝鲜”。至西汉初期,燕王卢绾部将卫满攻灭箕氏朝鲜。另据史料记载,朝鲜半岛上的辰国亦为商族后裔所建之国,延续了商文化的血脉。 这段历史不仅见证了商周更替的沧桑巨变,也展现了中华文明在族群迁徙与文化融合中的延续与发展。



疆域和势力范围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夏朝之后的第二个重要王朝,其疆域和势力范围相较于夏朝有了显著的扩展。根据《史记·吴起列传》的记载,商朝的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这一描述反映了商朝在地理上的广阔分布和战略优势。

           从整体来看,商朝的势力范围北达辽宁,南至湖北,西抵陕西,东临海滨地区。其疆域不仅涵盖了夏朝时期所控制的长江以北区域,包括今河南、湖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以及江苏、陕西的部分地区,还可能扩展至陕西、江苏的其他区域,以及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部分地带。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商王朝尚未形成后世那种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

            其实际控制区域主要集中在今河南省的北部和中部地区,其他广大区域则由众多方国组成,这些方国虽然在名义上臣服于商,但其独立性较强,商王对其控制力相对薄弱,更多是一种松散的政治联盟或朝贡关系。 关于商朝早期的迁徙历史,《尚书·商书》中记载:“自契至成汤,八迁,汤始居亳。”这里的“八迁”指的是商族在建立王朝之前多次迁徙的历程,其具体地点历代学者说法不一,但大致范围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即今河南省北部、中部以及河北省西南部一带。

         有学者认为,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都可能是成汤所居的西亳。 在成汤灭夏之后,商王朝的都城多次迁移。

         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和《中国史稿地图集》的相关考订,商朝先后建有七座都城:亳(关于亳的具体位置,学界有多种说法,主要包括今河南省郑州市、商丘市、安阳市等地)、西亳(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嚣(又称隞,位于今河南省郑州市)、相(位于今河南省安阳市)、邢(又称耿,位于今河南省焦作市;另有一说认为在今山东省临沂市的庇地)、奄(位于今山东省曲阜市)、殷(位于今河南省安阳市)。其中,殷作为商朝后期的重要都城,见证了商王朝的繁荣与衰落。

         至于朝歌(今河南省鹤壁市),是否为商朝最后的都城,学界尚存争议,尚无定论。 总体而言,商朝的疆域与都城变迁不仅反映了其政治、军事与文化发展的动态过程,也为后人研究中国古代早期国家形态和地理格局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都城变迁】

           商朝作为中国历史上重要的王朝之一,其国都在长达五六百年的时间里曾多次迁徙。

           根据历史记载与考古发现,商朝的大部分都城均位于今天的河南省境内。其中,位于河南安阳的殷墟是最具代表性的商代都城遗址,也是目前我国唯一能够通过文献记载与考古发掘相互印证的商代都城。

         殷墟遗址最早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其后出土的大量甲骨文资料几乎完整地印证了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这一发现不仅填补了商朝历史研究的空白,也确凿地证明了商王朝的真实存在。因此,殷墟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献可考、并经考古学和甲骨文研究共同证实的古代都城遗址。 除了安阳殷墟之外,考古学家在其他地区也发现了丰富的商代文化遗存。这些发现表明,商朝的影响范围远超中原地区。

          例如,在以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遗址,以及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地,出土了大量具有鲜明特色的青铜器、玉器等文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证明,早在商朝时期,长江流域就已经孕育出了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 这些考古发现不仅丰富了我们对商朝历史和文化的认知,也改变了以往将非中原地区视为“蛮夷之地”的传统观念,揭示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起源格局。


【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有明确历史记载的朝代,其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根据文献记载,商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国家机构,设有各类职官、常备军队(如左师、中师、右师),并具备较为系统的典章制度和刑法法规。

 

政治体制

         商朝实行世官制度,即官职多由贵族世袭,形成稳定的统治阶层。

 

官僚体制的构成

         商王朝的职官体系分为两大类:内服官与外服官。内服官主要在王都及其周边地区任职,分为外廷政务官与内廷事务官两类。其中,外廷政务官负责国家政务的决策与执行,其最高职位为“相”,亦称“阿”、“保”或“尹”,是辅佐商王处理国家大事的核心人物。王朝的高级官吏统称为“卿士”,他们参与国家重要事务的讨论与执行。 此外,商朝还设有“三公”之职,但这一职位并非常设,而是根据需要因人而设,属于一种尊贵的荣誉称号。

           在具体职能方面,商朝设有掌管占卜、祭祀及记录事务的“史”,负责占卜吉凶的“卜”,主持祈祷与祭祀活动的“祝”,以及负责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亦称守藏史或内史)。军事方面,设有统领军队的“师长”,音乐方面则有“太师”和“少师”。

         内廷事务官则主要服务于王室日常生活与宫廷事务,包括总管王室事务的“宰”以及商王身边的亲信“臣”。这些臣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如“司工”为百工之长,负责手工业生产;“啬”负责粮食的收储;“牧正”管理畜牧;“兽正”掌管狩猎;“酒正”负责酒类供应;“车正”管理王室车马;“服”(又称“仆”或“御”)为商王驾车;“亚”为侍卫武官;“亚旅”则是王室卫士;“国老”负责教育贵族子弟;“畋老”则负责外地籍田事务。 外服官主要包括被分封于王畿之外的方国首领,如“侯”、“伯”,以及为王朝服役的“男”,还有负责守卫边境的“卫”等,构成了王朝对地方的统治网络。

 

神权政治的理念

         商朝的政治思想深受神权观念的影响,统治者普遍崇尚鬼神,强调通过神意来治理国家。商王自称是天帝之子,即“下帝”,亦称“天子”,以此确立其统治的合法性。因此,国家的治理往往以天命与神意为依据,政治决策与重大事务多依赖占卜来决定。 在这种神权政治的背景下,执行占卜与祭祀的神职人员——如“巫”、“史”等,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极高的地位。他们不仅是宗教仪式的主持者,更是政治决策的重要参与者。商朝的法律也以“天”与“神”的名义制定,体现出浓厚的宗教色彩。

 

法律制度的发展

         商朝的法制思想在继承夏朝“奉天罚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更加突出“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商朝统治者认为,法律是天命与神意的体现,因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荀子·正名》中提到“刑名从商”,这一论述从侧面反映出商朝的法律制度已趋于成熟。《左传·昭公六年》中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说明商朝在汤王时期已制定成文法典,并以汤命名,以纪念其开创之功。

             除了《汤刑》之外,《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献。这些文件不仅记录了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也反映了商代法律的实践与执行情况。

             综上所述,商朝的政治制度以世官制为基础,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国家治理体系,并在神权观念的指导下,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其法律体系在继承与发展之中,逐渐走向成熟,为后世中国法制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军事制度与军队建制】

          商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二个有文字记载的朝代,其军事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结构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通过大量的甲骨卜辞资料,我们得以较为全面地了解商朝的军事组织、军队编制以及作战方式。

 

军队建制

      从甲骨文的记载来看,商王是国家的最高军事统帅,拥有对军队的绝对指挥权。在许多卜辞中,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都表明商王不仅在和平时期主持军政事务,在战时更是亲自率军出征。此外,王室成员也参与军事活动,例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就曾亲自统帅军队参与征战,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反映出王室成员在国家事务中的广泛参与。 高级军事职务通常由贵族大臣和各方国的首领担任。他们平时负责治理民众,战时则担任军队的将领。甲骨文中频繁出现的“?”、“?”、“射”、“戍”等字词,可能代表了军队内部不同的职责分工,说明当时已有较为明确的军事职官体系。士兵主要由贵族和平民组成,他们平时需要接受射箭、驾车等军事训练,并通过田猎等方式进行实战演习,以保持战备状态。 在兵力动员方面,商朝实行“登人”制度,即根据战争的需要临时征兵。据甲骨记载,如“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所示,一次征兵人数可达一千、三千、五千,甚至超过万人。普通士兵多由庶民组成,而奴隶则多承担后勤、运输等杂役工作。

         除了王室直接掌控的军队外,各宗族和方国也都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这些军队在战时必须听从商王的统一调遣。例如卜辞中提到的“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墟书契续编》5.2.2)等记载,说明宗族和方国的军队具有较强的依附性和服从性。商朝的军队主要由步兵和车兵组成,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通常由两匹马拉动,车上配备三名甲士,中间者负责驾车,左侧者持弓射击,右侧者执戈作战,车下还有若干步兵随行作战。甲骨中出现的“步伐”一词,可能意味着当时已有独立的步兵编制。 从军队编制来看,“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表明,师是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此外,如“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编》4615)等记载,反映出军队的组织结构可能以百人为基层单位,三百人为中级单位,并设有右、中、左等不同方向的编制体系。

 

武器装备与军事物资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备种类繁多,既有冷兵器,也有防护装具。根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武器包括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多为青铜铸造,显示出当时冶金技术的高度发展。 在河南安阳侯家庄发现的1004号商王陵墓中,出土了大量武器,其中包括70捆矛,每捆10个,总计达700件。这一发现不仅反映出商朝军队武器储备的丰富程度,也说明当时对武器的管理与存放可能已形成一定的制度。 综上所述,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组织结构、兵力动员、指挥系统、作战方式以及武器装备等方面都体现出高度的组织化与制度化,为后世军事体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外战争:

01.中丁⇒⇒约前16世纪~商中丁攻蓝夷之战



02.河亶甲⇒约前14世纪~商河亶甲攻蓝夷班方之战



03.阳甲⇒⇒约前14世纪~商阳甲西征之战



04.武丁⇒⇒约前13世纪~

1.武丁攻周边各国的战争,

2.武丁对西北游牧民族的战争


 

05.廪辛康丁.约前12世纪~

1.廪辛、康丁攻危方之战,

2.廪辛、康丁抗击羌方之战



06.武乙⇒⇒约前12世纪~

1.武乙攻召方之战,

2.武乙攻人方之战,

3.周季历攻西落鬼戎之战,

4.周季历灭程之战


 

07.文丁⇒⇒约前12世纪~

1.周季历攻燕京戎之战
2.周季历攻余无戎之战
3.周季历攻始呼戎之战
4.周季历攻翳徒戎之战



08.帝乙⇒⇒约前12世纪~

1.周文王攻商之战
2.帝乙攻人方之战
3.帝乙帝辛攻盂方之战



09.帝辛

1.帝辛九年至十年,~帝辛十祀征夷方
2.帝辛十四年~15年~帝辛十五祀征夷方
3.约前11世纪~

1.周文王攻犬戎之战
2.周灭崇之战
3.商王周文王灭密须之战
4.商王周文王攻耆之战
5.周文王灭邗之战
6.周灭商之战


【经济】

         商朝时期的经济体系以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为核心,呈现出较为全面的发展态势。农业作为商朝社会的基础,自部落时期便已占据重要地位。商族人民自古以来便以农耕为主,商汤时期更是派遣亳地的百姓前往葛地协助耕作,体现出早期农业合作的雏形。在甲骨卜辞中,“其受年”(即“是否会有丰收”)这样的占卜内容频繁出现,表明统治阶层对农业收成的高度重视。

 

农牧业

          畜牧业在商代也取得了显著发展。考古发掘中不仅发现了牛、马、羊、猪、狗、鸡等“六畜”的遗骸,还出土了象骨,说明当时的北方地区仍有大象分布,并可能已被驯养利用。此外,商代人已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并开始进行人工养殖淡水鱼类,显示出对动物养殖技术的深入掌握。

 

手工业

         商代手工业发展迅速,尤其以青铜器的冶炼与铸造技术最为突出。青铜器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工艺精湛,器型多样,既有日常用具,也有用于祭祀的礼器和酒器。其中,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是商代青铜文明的杰出代表。 手工业的生产完全由官府掌控,组织严密,分工细致,规模宏大,产量高、品类丰富,代表着当时工艺水平的巅峰。除了青铜器外,商代人还发明了原始瓷器,白陶质地洁白细腻,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器则展现了当时玉石工艺的高度成就。此外,丝织品如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以及千纹绉纱的縠等织物均已出现,提花技术的应用也说明丝织业已达到较高水平。 陶器制作同样颇具特色,呈现出多种颜色,既有轮制工艺,也有采用泥条盘筑法成型的作品。陶器表面常见压印的花纹,展现出审美与实用并重的工艺理念。商代还出现了目前已知最早的中国釉料,标志着陶艺技术的重要突破。此外,大理石与石灰石雕刻的现实与神话动物作品也反映了当时雕刻艺术的高度发展。

 

商业

          农业与手工业的繁荣推动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商代中后期,出现了大量以牛车或船只进行长途贩运的商人,商品流通范围逐渐扩大。至商代晚期,城市中已出现专门从事各类交易的商贩。据史书记载,姜尚(即吕尚)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后又在孟津从事餐饮经营,反映出当时商业活动的活跃与多样化。

 

土地制度

           商殷时期实行以公社为基础的土地制度。个体农民只有通过所属的公社才能获得份地的使用权。由于土地在法律上归国王所有,因此农民的剩余劳动成果也归属国家这一最高统治者。这种土地制度下,公社通常将土地划分为“公田”与“私田”两部分。农民在耕种自己私田的同时,还需共同耕种公田,而公田的收成则作为赋税上缴给统治阶层。 这一制度在《孟子·滕文公上》中有明确记载:“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即“公田”源于原始公社的共有土地,由全体成员共同耕作。这种制度体现了早期社会的集体劳动特征。

 

赋税制度

           商代的赋税制度以贡纳与劳役租相结合。其中,“助”即劳役租,指的是要求农民协助耕种公田(又称籍田),其全部收成归统治者所有,比例约为农民总收成的十分之一。殷纣王时期,更进一步加重赋税,以充实鹿台和巨桥的财富储备。 “助”法在孟子的描述中被称为“殷人七十而助”,即以七十亩为单位,由八家共耕一块公田。孟子解释道:“助者,藉也。”古代文献中的“藉”应为“耤”,后世误作“籍”。“耤”即“借”,意指统治者“借用”农民的劳力来耕种公田,字形中“耒”部也表明其与农事相关。赵岐在《孟子注》中写道:“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公田藉而不税”时也指出:“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人口

         尽管目前尚未发现商代关于人口普查的明确记载,但通过甲骨文中祭祀卜辞所记载的用牲数量,可以间接推算出晚商时期的人口规模。这些资料为研究商代社会结构与人口状况提供了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商代的经济体系涵盖了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等多个方面,制度上实行土地公有与劳役赋税结合的模式,展现出高度组织化与制度化的特征,为后世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商朝文化】

文字

         考古学家在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殷墟遗址中,发现了大量刻有文字的甲骨,这些甲骨文的出土,充分说明在殷商时期,文字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发展得较为成熟。从这些文字的结构来看,汉字的基本造字规律在甲骨文中已经初步形成。通过对甲骨文的深入研究,后人得以对商朝社会、政治、宗教等方面有更为详尽和可靠的了解。 商代的甲骨文不仅具有象形、会意、形声、假借、指事等多种造字方式,而且已经具备了较为系统的文字体系,显示出其作为成熟文字的特征。在已出土的甲骨卜辞中,共识别出约4672个不同的单字,其中已有1072个字被学者成功释读。由于甲骨文是刻写在龟甲或兽骨等坚硬材料上的,因此其字体多呈方折刚劲之态。而与之同时存在的金文,因是铸造在青铜器上的文字,故其字体多呈圆润流畅的形态。

 

图腾

          商族最早的图腾信仰是以鸟为象征的,他们自称为玄鸟的后裔。鸟不仅是商族起源的祖先神,也逐渐演化为具有神圣意义的象征。商王的祖先原本属于东夷族群,而东夷部族中对各种鸟类的崇拜尤为盛行。

         在《尚书·禹贡》《史记·五帝本纪》《汉书·地理志》等古代文献中,“东夷”也被称为“鸟夷”。 根据文献记载,东夷集团的重要先祖如太昊、少昊、帝舜、后羿、伯益等人,均以太阳鸟作为图腾标志。从考古发现来看,新石器时代的东夷人除了有头骨变形和人工拔齿的习俗之外,还普遍存在一种特殊的含球习俗——即在死者口中放置直径约为15至20毫米的石球或陶球。

            许多学者认为,这种习俗象征着吞食玄鸟之卵以孕育后代的信仰,球体象征鸟卵,含球则具有祈求生育的意义。 不仅如此,东夷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模仿鸟类形象的装扮习惯。甚至在社会组织中,也出现了以鸟命名的官职系统。

            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郯国国君访问鲁国时,鲁昭公设宴款待,席间问及:“少皞氏为何以鸟名官?”郯君回答说:“我高祖少皞挚即位之时,恰好有凤鸟飞临,因此以鸟为纪,设立以鸟为名的官职体系。凤鸟氏为历正,玄鸟氏主管春分秋分,伯赵氏掌管夏至冬至,青鸟氏负责立春,丹鸟氏执掌立冬,祝鸠氏为司徒,鴡鸠氏为司马,鸤鸠氏为司空,爽鸠氏为司寇,鹘鸠氏为司事,五鸠之官则负责安抚百姓。五雉之官为五工正,主管器物制造与度量衡规范。九扈之官为九农正,负责农事管理与民风教化。” 虽然这些记载多为后人追述,尚无法确证少皞时期是否真的存在如此完备的官职体系,但可以肯定的是,东夷地区曾广泛存在以鸟命名的氏族部落,而不同种类的鸟徽则是区分这些部落的重要标志。这一文化现象不仅反映了东夷族群对鸟类的崇拜,也深刻影响了后来商族的文化发展,成为中华文明早期图腾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饰文化

          商朝服饰文化是中国古代服饰发展的重要阶段,它不仅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审美观念,也深刻反映了社会等级制度的森严。商代服饰在形制上普遍采用上下两段式的设计,即上身穿衣,下身着裳,后世将服装统称为“衣裳”,其源头即在此。

      商代服饰的腰身和衣袖多设计为紧窄样式,衣长一般齐膝,便于日常活动,整体造型简洁实用,同时又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尽管商代服饰在基本形制上趋于统一,但其实质上却存在极为严格的等级差异。高级的染织品、刺绣品以及各类装饰品多为奴隶主阶级所独享,而普通民众则只能穿着由麻布或葛布制成的粗布衣物。这种材质上的区别,直接反映了社会阶层的分化。

       服饰的等级差异不仅体现在材质上,更体现在颜色的使用方面。贵族的礼服多采用青、赤、黄等纯正色彩,象征尊贵与威严;下裳则多使用经过多次浸染而成的间色,如缁、赭、绿等。贵族服饰在衣领、衣袖处常配有镶边装饰,显示出精致与考究。而平民百姓的服饰则颜色单调,缺乏装饰,整体显得朴素甚至简陋。

      在殷商时期,服饰的装饰纹样也极具特色。其纹样造型强调夸张与变形,结构上以几何图形为框架,图案布局讲究中轴对称,整体风格严谨、庄重,呈现出一种威严神秘的美感。

      动物形象的纹饰尤为突出,常夸张表现其头部、角、眼、鼻、口、爪等部位,线条以直线为主,辅以弧线,展现出一种整体统一、刚劲有力的视觉效果。这种风格不仅体现了当时工艺美术的高超水平,也象征着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威严与神圣,是奴隶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时代风貌。

          服饰与饰品往往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形象。从殷代出土的玉石人像可以看出,当时的贵族男女普遍有佩戴玉饰的习惯。统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玉佩制度,用以区分身份等级。玉佩多雕刻成各种动物形象,其中玉鱼尤为常见,象征吉祥与权力。

          商代服饰之所以能形成如此明显的等级差异,与其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相较于原始社会的简朴经济,商代已具备较为繁荣的手工业和纺织业,能够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服饰材料。统治阶级可以从中挑选优质布料与装饰品自用,而将劣质材料留给平民。这种在服饰材质、颜色、图案上的等级划分,为后世的章服制度奠定了基础,并在后续朝代中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了系统的服饰等级制度。

         根据考古资料与历史研究,商代服饰至少可以分为十二种主要形态:

        (一)交领右衽短衣:此类服饰为高级权贵所穿,衣长及臀,袖长及腕,袖口窄小,配以带褶短裙、宽腰带、裹腿和翘尖鞋。衣饰边缘常有刺绣花边,裙部多为百褶样式,整体华美精致。

       (二)交领右衽素长衣:为中小贵族或亲信近侍所穿,衣长过膝,后裾齐足,配以宽裤、宽腰带、鞋履及腹前蔽膝,头戴高巾帽。此类服饰被认为是“深衣”的雏形。

       (三)交领长袖华饰大衣:为高级贵妇所穿,衣长及足踝,配宽腰带、上窄下宽形蔽膝及鞋履,头戴頍形冠。发式复杂,冠饰精致,整体造型庄重典雅。

     (四)格子长条巾与条纹长裙搭配:为贵族服饰,肩披格子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条纹长裙,腹前悬斧式蔽膝,头戴格子条纹布帽,可能为“缁布冠”的早期样式。

      (五)直领对襟华饰短衣:为贵族衣装,衣长及臀,长袖,配花长裤与高帮鞋,头戴頍形冠,衣饰云纹与目雷纹,整体华丽庄重。

      (六)对襟长袍*:为贵族所穿,衣长及足,宽长袖,配高帮鞋,头顶双髻,双手拱抱腰前,呈现鞠躬之态。

        (七)对襟华饰长袖短衣:为中下层贵族或亲信近臣所穿,配花长裤与花鞋,发式高耸,可能使用胶类固定成型。

       (八)高后领敞襟长袖花短衣:为亲信贵族所穿,衣长及臀,背部饰云纹,配鞋履,头留短发一圈。

       (九)圆领长袖花短衣:为中上层贵族所穿,配紧身花裤与帽冠,发式高耸,冠饰复杂,整体造型独特。

        (十)圆领窄长袖花大衣:为中下层贵族所穿,衣长及小腿,配蛇纹与云纹装饰,跣足。

        (十一)圆领细长袖连袴衣:为罪隶所穿,衣式简朴,下摆垂地,束腰索,根据性别不同,有男性被缚于背后,女性则被缚于前,形象低微。

       (十二)赤身露体或仅系蔽膝:为卑民家奴所穿,仅在腹前系一窄蔽膝,头戴圆箍形“頍”,形象卑微,无完整服饰。

          综上所述,商代服饰不仅在形制上具有统一性,更在材质、颜色、纹饰、配饰等方面体现出鲜明的等级制度。这些服饰不仅是日常生活的穿着,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反映了当时社会结构的复杂性与文化发展的高度。商代服饰的演变,为后世中国服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我们了解古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与文化线索。


乐舞

     自商代起,中国音乐正式迈入信史时代,音乐文化逐渐走向成熟。无论是宫廷音乐还是民间音乐,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进步,青铜冶炼技术达到了较高水平,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乐器制作工艺的发展。乐器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制作精美、装饰华丽,呈现出高度的艺术水准。此时的人们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音高概念,音阶体系也趋于成熟,并初步掌握了半音的概念,十二音律体系在商代已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基础。 乐舞作为当时音乐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主要盛行于宫廷之中。有文献可考的乐舞包括《桑林》和《大护》,相传为商汤时期的乐舞作品,由其重臣伊尹所创作。这些乐舞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与宗教思想。从事音乐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巫”、音乐奴隶以及“瞽”三种人,其中“巫”负责宗教仪式中的音乐表演,“瞽”则是专业的乐师,而音乐奴隶则多为被俘或世袭的乐工。此外,女乐在商代也得以延续并发展,使乐舞更具娱乐性和表演性,成为宫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较而言,关于商代民间音乐的资料较为稀缺,现存的《周易·归妹上六》和《易·屯六二》据信是商代流传下来的民歌,从中可以窥见当时民间音乐的风格与内容。这些作品虽简短,却具有重要的历史与文化价值,为我们了解商代民间音乐提供了珍贵线索。

 

宗教

          根据商代甲骨文的记载,殷商时期的宗教信仰以万物崇拜为主,信仰对象涵盖自然界的诸多神灵,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之神以及地神等。这些自然神祇虽受到敬奉,但其崇拜形式相对固定,变化较少。在众多神祇中,“帝”是最为特殊的信仰对象,被视为至高无上的神灵。

        “帝”是商人心目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神祇,统摄天地万物,主宰社会秩序。这种“一元至上神(帝)”与“多神(自然神祇)”共存的信仰体系,与现实世界中的王权政治结构相呼应。人间有君王统治百姓,自然界则有“帝”统领众神。但“帝”的权力远超人间君王,是一切自然与人事的最高主宰。

          商人曾赋予“帝”控制自然气候、掌管战争胜负等重要权能,试图将其塑造为至高无上的宇宙主宰。 在宗教实践中,祭祀的最初意义在于祈求神灵赐福或禳解灾祸。从卜辞中可以看出,“帝”虽然神秘莫测,却也可能降祸于人世,甚至表现出与人类为敌的特性。相较之下,祖先神则更为亲切,能够保佑族人平安。随着祖先崇拜的兴盛,晚商王室逐渐将“帝”与祖先神的谱系联系起来,最终实现了“帝祖合一”的宗教观念转变,使得“帝”逐渐从天神角色转化为祖先神的一部分。

           商族在中原建立商朝之后,仍保持前往北方草原进行祭祖的传统,反映出其对祖先崇拜的高度重视。历史学家杨宽认为,夏代以前的古史传说大多源自殷商时代的神话体系,这些神话按来源可分为东(殷人—东夷)与西(周人—西戎)两大系统。经过长期的发展与融合,最终在商周时期形成了自黄帝至夏禹的完整古史传说体系。

            商人在进行占卜时,主要向三类对象祈求:天神、地祇与人鬼。其中,“帝”作为天神之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其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掌控自然气候,影响农业收成;二是决定人世祸福与奖惩;三是影响战争胜负与政权兴衰。由于商代仍处于部族社会阶段,频繁的战争使得商王常常向“帝”占卜战事吉凶,以判断“帝若”(即帝同意)或“帝不若”(帝不同意)。

           因此,在商人的日常生活中,“帝”无处不在,几乎事事皆需祈祷。在这样的宗教心理背景下,商人崇尚祭祀、重视礼仪的风气便自然形成。  

 

 城市

      从商代的城市遗址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建筑已初步具备中国建筑的基本形制,展现出高度的规划意识与技术水平。重要的聚落包括商丘、二里头、郑州商城、殷墟等地,这些地点在不同历史阶段曾作为商朝的都城,见证了王朝的兴衰变迁。

      商代晚期的统治者尤为热衷于修建奢华的宫殿建筑,体现出对权力与威严的追求。这些宫殿不仅规模宏大,结构复杂,还融合了礼仪、居住与祭祀功能于一体,是当时政治、宗教与社会活动的中心。通过这些遗址的发掘与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商代城市建设的成就及其对中国古代都城制度的深远影响。


【科技成就】

          在商代,我国古代科技已经展现出高度的发展水平,尤其在天文学与数学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些成果不仅体现了商代先民对自然规律的深刻认知,也为后世科学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天文学方面:商代人已经具备了系统的天文观测能力,并将观测结果记录于甲骨文中。目前出土的甲骨文资料中,包含大量关于日食、月食以及新星的记录,这些内容是世界上较早的天文观测资料之一。同时,商代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历法体系,其日历区分了大月与小月,并以366天为一个基本周期,通过在年末设置闰月的方式,来协调朔望月与回归年之间的差异。此外,干支记时法的广泛应用,也反映出当时对时间划分的精确性和系统性。

 

         数学领域:商代已有较为系统的数字体系,甲骨文中出现的数字可高达三万,表明当时已掌握较大数目的记录与表达方式。同时,商代人对十进制有明确的认识,并具备了奇数、偶数及倍数等基本数学概念,具备初步的计算能力,为后续社会经济活动和工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光学知识的应用也在商代初现端倪。考古发掘中发现的商代微凸面镜,尽管镜面较小,却能够清晰地映照出整个人脸,显示出当时在光学原理和金属加工技术方面的高超水平。

        综上所述,商代在天文、数学与光学等科技领域的成就,充分展现了中华文明早期科学技术的辉煌成果,也为后世的科学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
  商部落的社会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重要阶段,清晰地展现了其从早期部落到方国联盟核心的演进轨迹。

        第一阶段为夏代时期的先商文化阶段,亦即先公时代。此时商部落的生产力水平尚处于较低状态,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河北地区的石家庄、邢台、邯郸一带。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先公时代的晚期,商部落逐渐向南扩展,进入河南安阳、鹤壁等地区,实力不断增强,最终成为以夏氏族为核心成员的中原部落联盟中的重要一员。

        第二阶段是以郑州二里岗文化为代表的商代前期。此阶段,商氏族取代夏氏族,成为中原部落联盟的共主,标志着商王朝政权的初步建立。与此同时,随着农业、手工业等生产力的发展,各部族逐渐由以游牧迁徙为主的氏族社会形态,向以城邑为中心的定居型方国过渡。这一转变不仅促进了社会结构的复杂化,也使得原有的部落联盟逐步演变为更具政治组织性的方国联盟。

         第三阶段是以安阳殷墟文化为代表的商代后期。此时,方国联盟已发展至高度成熟的阶段,商氏族居于中商大邑商,成为真正的共主。

          在行政制度方面,也出现了地域管理的雏形。商王与贵族所居住的中商大邑商被称为“内服”,而中商以外的广大地区则依据亲疏远近划分为侯、甸、男、卫、邦伯五个等级,合称“外服”。这种内外服制度不仅体现了商王朝对广阔领土的统治体系,也为后来西周时期的分封授土授民制度奠定了基础。 关于商代社会性质的演变,《尚书·无逸》中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线索。

          据记载,商氏族在武丁、祖甲之后才逐渐确立以父系继承为核心的宗法制度。而在武丁、祖甲之前,商氏族仍处于以兄弟相继为特征的氏族社会阶段。即使在商朝灭亡之后,殷商遗民中仍存在大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不同族团。这说明在武丁、祖甲以前,商氏族在王位继承上长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制度。 因此,若回顾商代先王时期的社会结构及其继承制度,可以推断出早于商代的先商先公时期,其社会性质应更加倾向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组织,兄终弟及的继承方式也更为普遍。

        因此,前文所拟定的先商先公世系表中,自冥、季开始以兄终弟及为主要继承方式的推断,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不仅如此,若继续向前追溯,从冥、季之前的世代,甚至可追溯至始祖夒(或称岳)时期,其世系传承可能还呈现出祖孙隔代继承的特征。

           综上所述,商部落的社会发展经历了从部落联盟到方国联盟的演变,其社会结构也从早期的氏族血缘关系逐渐向宗法制度过渡。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的提升和政治制度的演进,也为后世王朝的政治体制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


【商朝所封诸侯国】
 

       1, 共国,亦称恭国,是商朝时期设立的一个重要诸侯国,其地理位置位于现今河南省辉县一带。在商朝的统治体系中,共国作为地方诸侯,承担着一定的政治与军事职责。然而,随着商朝末年的动荡局势,共国因侵犯周族的都城宗周(今陕西省西安市)而引发周文王姬昌的讨伐。最终,共国在周文王的军事行动中被灭亡。共国灭亡之后,其后裔为纪念故国,遂以“共”为姓氏,成为后世共姓的重要起源之一。

 

          2, 阮国,起源于商王时期,由季封受封于今甘肃省泾川县一带,建立阮国。据史书记载,阮国的建立者为皋陶的后裔,属于古老的华夏族群分支。商朝末年,社会动荡,周边部族频繁侵扰,其中密人对阮国构成严重威胁。周文王姬昌为解除边患,率军讨伐密人,并最终攻灭阮国,将其纳入周族势力范围。阮国灭亡后,原国中的贵族为纪念故土,遂以“阮”为姓氏,形成了阮姓的起源。 混夷,又称昆夷、串夷、畎夷、犬夷等,是古代西戎族群中的一支,亦即后世所称的犬戎。在殷商与西周时期,混夷曾是中原王朝西部的重要边患,实力强大,屡次与周文王、周穆王发生战争。周文王在位期间,曾多次出兵征讨混夷,以维护边疆稳定。混夷的存在,反映了当时中原与西北少数民族之间的复杂关系。

 

       3.黎国,在商代时期存在两个同名的诸侯国。一个位于今山西省长治市西南,另一个则位于今山东省郓城县西部。这两个黎国的后裔在国家灭亡后,均以“黎”为姓氏,形成了黎姓的两个主要来源。黎国的历史虽未详尽记载,但其作为商朝时期的诸侯国,在地方政治中曾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孤竹国,是殷商时期兴起于北方的重要诸侯国,其历史可追溯至公元前1600年左右。孤竹国在殷商时期地位显赫,是商朝北方的重要藩属。进入西周以后,随着周朝对北方地区的重新整合,孤竹国逐渐沦为燕国的附庸,政治地位大幅下降。最终,孤竹国于春秋时期被齐桓公所灭,存国约940年,跨越殷商、西周至春秋三个历史阶段。孤竹国的历史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北方诸侯国在王朝更替中的命运变迁。

 

       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古国与姓氏起源密切相关。例如,夏朝时期的有扈氏国,是现今陕西省户县地区最早的方国之一,“户县”地名即源于此。商朝时期,该地为崇国;西周时期成为丰京;春秋时期称扈国;秦代改“扈”为“鄠”;西汉正式设立县制,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可见,这一地区在中国古代政治地理中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密须国则是商末时期活跃于周原西北部的一个强大部族。公元前1057年,周文王率军征讨并灭亡密须国。武王灭商后,为巩固统治,封同姓诸侯建立密国。然而,密国最终在周共王时期再度灭亡。

       

            据传,现今甘肃省灵台县百里镇的百里中学后院即为密须国宫殿遗址,而其东侧约两里的烂泥湾则为密须国贵族墓地。此外,洞山地区还发现了规模庞大的西周墓葬群,甘肃省迄今出土的最大西周铜鼎便出自此地。

         综上所述,这些古国不仅是中华文明早期政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后世姓氏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它们的历史虽已湮没于岁月之中,却通过姓氏、地名、遗址等方式,延续至今,成为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重要窗口。


【早期国君世系】
契的个人世系>>001【燧人氏】002【伏羲 】003【少典】004【黄帝 】005少昊(玄嚣)006【蟜极】007帝喾】008【

【第八代】五兄弟:008.【1.尧】【2.契】【 3.后稷】,【4.帝挚】【5.台玺】】

 

【第八代,,,】01.(约前2096年-前?年注释1):虞舜三十三年-?
【第九代,,,】02.昭明(前?年-前?年)
【第十代,,,】03.相土(前?年-前?年)
【第十一代,】04.昌若(前?年-前?年)
【第十二代,】05.曹圉(商族首领)‌(前?年-前?年)
【第十三代,】06.冥(前?年-约前1875年)


【第十四代,】07.王亥(约前1874年-约前1775年):夏杼十四年-夏泄十二年
【第十四代,】07.王恒(约前1774年-约前1771年):夏泄十三年-夏泄十六年


【第十五代,】08.上甲微(约前1770年-前?年):夏泄十六年-?
【第十六代,】09.报丁(前?年-前?年)
【第十七代,】10.报乙(前?年-前?年)
【第十八代,】11.报丙(前?年-前?年)
【第十九代,】12.主壬(示壬)(前?年-前?年)
【第二十代,】13.主癸(示癸)(前?年-前?年)(生一子,成汤(天乙)


据考证,司马迁《史记》所载“报丁、报乙、报丙”的顺序有误,应为“报乙、报丙、报丁”。


【第二十一代】 商汤~~商朝开国国君

 


【君主世系】


【第二十一代】 01商汤~~商朝开国国君(生三子,1.太丁(子托‌),2.外丙,3.仲壬


 

【第二十二代】02【太丁(子托‌)未即位商王】(生一子,太甲

【第二十二代】02外丙~商朝第二位国君

【第二十二代】02仲壬~商朝第三位国君


【第二十三代】03太甲~商朝第四位国君(生二子,1沃丁,2太庚


 

【第二十四代】04沃丁  商朝第五位国君

【第二十四代】04太庚 ~商朝第六位国君(生三子,1.小甲,2.雍己,3.太戊


 

【第二十五代】05小甲 ~商朝第七位国君

【第二十五代】05雍己~商朝第八位国君

【第二十五代】05太戊~商朝第九位国君(生三子,1.仲丁,2.外壬,3.河亶甲 



【第二十六代】06仲丁~商朝第十位国君(生一子,祖乙 (祖乙身份争议‌:主流记载(河亶甲之子)

【第二十六代】06外壬~商朝第十一位国君

【第二十六代】06河亶甲 ~商朝第十二位国君(生一子,祖乙 (祖乙身份争议‌:主流记载(河亶甲之子)



【第二十七代】07祖乙 ~商朝第十三位国君(生二子,1.祖辛,2.沃甲

 

【商朝封国  耿国始祖 祖丙‌】

         关于祖乙之弟祖丙身份合理推测‌:旁支或误记‌:祖丙可能是祖乙的堂兄弟(如河亶甲兄弟仲丁外壬之子),或商王远亲子弟,被后世文献误标为“弟”。



【第二十八代】08祖辛~商朝第十四位国君((生二子,祖丁、,南庚

【第二十八代】08沃甲~商朝第十五任君主(九世之乱中的第六位商王



【第二十九代】09祖丁~商朝第十六任君主(生四子,1.阳甲,2. 盘庚,3.小辛,1.小乙

【第二十九代】09南庚~商朝第十七任君主

主流:南庚>《史记·殷本纪》记载他是沃甲之子、祖丁堂弟

甲骨文:而殷墟卜辞说他为祖辛之子、祖丁之弟。

甲骨文“周祭谱”(系统化的祭祀顺序)显示,南庚在祖丁之后即位,且卜辞世系更贴近祭祀逻辑,故现代研究多采信卜辞记载。

【甲骨文实锤证据】

南庚身份一锤定音‌
卜辞《合集》17945‌:
“□未卜,侑南庚、祖辛……”
南庚与祖辛同版受祭‌,证明其为祖辛之子(非沃甲之子)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合集》]

 

阳甲称谓铁证‌
卜辞《英藏》124‌:
“癸酉卜,贞:侑于象甲”
“象甲”即阳甲(“象”为“阳”通假),终结“羌甲=阳甲”争议  [[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


 

【第三十代,,】10阳甲~商朝第十八任君主

【第三十代,,】10盘庚~商朝第十九任君主

【第三十代,,】10小辛~商朝第二十任君主

【第三十代,,】10小乙~商朝第二十一任君主(生一子,武丁



【第三十一代,,】11武丁~商朝第二十二位国君(生三子,1.祖己(孝已),2.祖庚,3.祖甲


 

【第三十二代,,】12祖己(孝已)

【?祖戊    ??????

【第三十二代,,】12祖庚~商朝第二十三位国君

【第三十二代,,】12祖甲~商朝第二十四位国君(生二子,1.廪辛,2.庚丁


 

【第三十三代,,】13廪辛~商朝第二十五位国君

【第三十三代,,】13庚丁~商朝第二十六位国君(生一子,武乙


 

【第三十四代,,】14武乙~商朝第二十七位国君(生一子,太丁 



【第三十五代,,】15太丁~商朝第二十八位国君(生二子,帝乙,箕子,比干



【第三十六代,,】16帝乙~商朝第二十九位国君(生三子,帝辛,微子,宋微仲


 

【第三十七代,,】17帝辛~商朝末代国君((生一子,武庚(生卒年不详),子姓,武氏,名庚,字禄父

(牧野之战,商军被周武王所率诸侯联军击败,帝辛身死,商朝灭亡周朝~西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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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shāng‌ ‌cháo‌)~中国历史朝代

2021年12月31日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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