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wū huán]~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之一(168--207年)
乌桓[wū huán]
所属洲:亚洲
首都:乌桓山
官方语言:突厥、蒙古、通古斯诸说
政治体制:君主专制政体
国家领袖:无何、丘力居、蹋顿 等
主要民族:乌桓 鲜卑 突厥
概述
乌桓,也写作乌丸,是中国古代北方的一个重要游牧民族。乌桓族最初是东胡部落联盟中的一支,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的分支之一。学术界普遍认为,乌桓的语言与鲜卑相近,属于突厥语系中的蒙古语族。 早在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击败东胡后,乌桓部族迁徙至乌桓山(又称乌丸山),并以这座山的名字作为族号。他们主要活动在今天的西拉木伦河两岸以及归喇里河西南地区。到了公元49年,乌桓再次南迁,从五郡塞外迁入塞内的辽东、渔阳及朔方边缘十郡等地。在两汉时期,乌桓经历了两次重要的南迁,逐渐发展壮大。然而,尽管其势力有所增强,但始终未能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而是处于汉朝设立的护乌桓校尉的管辖之下,各部落各自为政。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乌桓最后一位大单于蹋顿在白狼山之战中被曹操麾下的将领张辽所斩杀。这一事件标志着乌桓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走向了终结。战后,乌桓部众四散,部分融入汉族社会,另一部分则被鲜卑等周边民族所同化,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历史沿革】
早期历史
乌桓,也称作“乌丸”、“古丸”、“乌延”等,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少数民族,属于东胡系统的民族之一。这个古老的民族有着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传承。 乌桓的语言与鲜卑族相同,都是东胡语言的分支,但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文字系统,而是采用刻木为信的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和记录重要事项。这种方式虽然原始,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特征和生活智慧。 在历史长河中,当东胡势力强盛之时,乌桓与鲜卑同为东胡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秦汉交替之际,乌桓主要活动于饶乐水(即今天的西拉木伦河)周边区域。这一地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乌桓的东面是挹娄、夫余、高句丽等民族,西面则与强大的匈奴相接壤;南边靠近幽州刺史所管辖的区域,而北面则是鲜卑族的聚居地,形成了鲜卑在北、乌桓在南的独特分布格局。 乌桓在中国北方民族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互动交流,共同书写了那一时期丰富多彩的历史画卷。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年),东胡部落遭受了来自匈奴冒顿单于的强大军事打击,最终被击破。这一事件导致东胡部众四散奔逃,其中乌桓这一支则选择逃往乌桓山。乌桓山位于辽河上游的西喇木伦河北岸,也就是今天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以北的地方,大致处于大兴安岭山脉的南端。乌桓人来到此地之后,便以这座山的名字作为自己的称号。 然而,“乌桓”这个名字其实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在历史记载中了。《史记·货殖列传》中有这样的描述:“燕国位于渤海与碣石之间,是两座重要的都会……它的北边与乌桓、夫余相邻,东面能够获取秽貉、朝鲜、真番等地的物产之利。”这表明早在战国时期,乌桓就已经是一个被中原地区所知晓的族群了。 关于“乌桓”名称的由来,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最初“乌桓”是指部落首领的名字,后来逐渐演变为整个部落的名称。另一种说法则指出,乌桓和鲜卑并不是因为居住的山而得名,而是他们的族名先存在,后来才被赋予给山脉,例如后来出现的乌丸川等地理名称。这些不同的解释为我们理解乌桓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多元的角度。
乌桓的先世,根据《后汉书·乌桓传》记载:“乌桓族,原本是东胡的一支。”王沈在《魏书》中也有相同的表述,认为乌桓与鲜卑同源于东胡。至于乌桓在加入东胡之前的情况,《竹书纪年》中有这样的描述:“后芬即位三年时,九夷前来朝拜,分别为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其中,赤夷崇尚红色,居住在东方,这似乎与乌桓人有着某种联系。 乌桓人的习俗中,他们的穹庐(帐篷)一律面向东方,并且他们对天地、日月、山川等自然元素怀有崇敬之情。太阳的颜色接近红色,能给人带来光明和温暖,这对于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带的乌桓人来说尤为重要。学者丁谦指出,“乌桓”这个名字可能是“乌兰”的音转,在蒙古语中,“乌兰”意为红色,因此《后汉书·乌桓传》中也称其为“赤山”。乌桓山就是赤山。 乌桓人有一种独特的丧葬习俗:当有人去世后,他们会焚烧死者生前穿过的衣物,并杀狗殉葬,希望狗能护送死者的灵魂返回赤山。赤山被认为是乌桓祖先的发源地,因此被称为“辽东西北数千里”。后来的赤山,即“渔阳赤山”,是乌桓南迁后的居住地,位于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附近的赤山。这或许表明乌桓人从原来位于辽东西北、西拉木伦河以北的赤山迁出,到达老哈河流域后,为了纪念故土而另建了一座赤山。 乌桓人常常请萨满诵经指引路径,用一条狗牵引,帮助死者之魂历经险阻回归赤山。这种习俗似乎暗示了他们的祖先最初是乘坐犬拉雪橇来到蒙古草原东南部的。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乌桓逐渐吸收了一部分匈奴人和汉人的成分,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融合。 乌桓的历史不仅反映了其民族起源和发展轨迹,也展示了他们在适应环境和文化交流中的智慧与韧性。通过研究乌桓的文化习俗和社会结构,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古老民族的独特魅力及其在中国北方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日本学者白鸟库吉在其著作《东胡民族考》中对乌桓和鲜卑这两个古代民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在汉语翻译中,“胡”这个词含有瑞兽所承载的美好寓意,象征着吉祥与祥瑞。 对于乌桓这一民族名称,在蒙古语里蕴含着“聪明、智慧”的含义,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乌桓民族可能具备聪慧敏捷的特质。通过对乌桓和鲜卑的研究,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些古老民族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他们独特的民族特性,也为我们探究东北亚地区古代民族的发展演变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参考。
两汉时期
自匈奴击败东胡之后,乌桓部落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不得不臣服于匈奴。匈奴单于每年都会向乌桓征收大量的牲畜和皮革作为贡品。如果乌桓部落未能按时缴纳,匈奴便会严厉惩罚,没收其部众的妻子儿女,使之沦为奴隶。 在汉武帝(公元前140年至前87年在位)统治期间,西汉王朝对匈奴展开了大规模的军事反击。特别是在公元前119年,即汉武帝元狩四年,汉军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成功将匈奴势力逐出了漠南地区。这一重大转折使得乌桓部落的命运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们开始臣属于汉朝,并被迁徙至五个边郡的塞外进行驻牧:上谷(今河北省怀来县东南)、渔阳(今北京市密云区西南)、右北平(今辽宁省凌源市西南)、辽西(今辽宁省义县)、辽东(今辽阳市城区)。乌桓部落从此肩负起为汉朝抵御北方匈奴入侵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管理乌桓各部落,汉朝设立了专门的护乌桓校尉一职,负责监督乌桓各部,确保他们不会与匈奴暗中勾结或往来。这一举措不仅加强了汉朝对乌桓的有效控制,也为巩固北方边疆的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西汉末年王莽执政时期,他推行了一系列针对边疆民族的政策。当时,乌桓部落长期以来一直向匈奴缴纳皮布等赋税。王莽上台后下令免除乌桓对匈奴的这项贡纳义务,这一举措引起了匈奴方面的不满。 随后,匈奴开始对乌桓采取报复行动,频繁地劫掠乌桓部落的牲畜和人口,给乌桓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面对这种情况,王莽决定采取强硬手段,他命令乌桓出兵攻击匈奴,并且将乌桓人的家眷作为人质以确保其服从命令。同时,王莽还以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威慑乌桓,一旦有违抗者就会遭到残酷镇压。 然而这种做法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让乌桓人心生恐惧与不满。最终,在权衡利弊之后,乌桓部落选择背叛了王莽政权,转而归顺了匈奴。这一系列事件反映了王莽时期对外政策上的失误以及其统治下民族关系的复杂性。
东汉初年,乌桓部落经常与匈奴联合,对代郡以东的广大地区进行侵扰。到了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汉光武帝刘秀派遣大将马援率军前往征讨,但未能取得胜利。 次年,匈奴内部发生动乱,并且遭遇了严重的旱灾和蝗灾,实力大为削弱。乌桓部落抓住这一机会,对匈奴展开了攻击,迫使匈奴向漠北迁移。面对这一局势,汉光武帝刘秀采取了灵活的外交策略,用金帛贿赂乌桓的大首领,以争取他们的支持。 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的大首领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领部众归降汉朝,并献上了奴婢、牛马以及虎豹皮、貂皮等珍贵物品。为了表彰和安抚乌桓部落,汉朝封赏了八十一名为首的乌桓渠帅和大人为王侯、君长,允许他们内迁,在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等十个郡的鄣塞之内驻牧。这些地方大致相当于今天东北大凌河下游、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中部、内蒙古南部以及鄂尔多斯草原一带。 为了更好地管理乌桓部落,汉朝还在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设立了乌桓校尉一职,负责掌管对乌桓的赏赐、质子管理和边境贸易等事务。从汉明帝、汉章帝到汉和帝时期,经过三代皇帝的治理,汉朝与乌桓之间保持了较为和平稳定的友好关系。
乌桓部落在南迁之后,其原居住地被鲜卑族所占据。而少数仍然留居塞外的乌桓人则全部归降于鲜卑族。从2世纪初开始,乌桓时常协助鲜卑和南匈奴对汉朝边境进行侵扰掠夺;而居住在塞内的乌桓人则大多听从乌桓校尉的指挥,抵抗鲜卑与匈奴的侵犯。 到了2世纪中期,汉朝与南匈奴之间的对抗日益激烈,各个乌桓部落也开始各自为政。有的乌桓部落选择追随汉朝攻打匈奴,有的则与匈奴联合起来进攻汉朝。而在2世纪末期,汉朝频繁地征调乌桓骑兵来镇压各地的起义军。例如在灵帝中平二年(公元185年),朝廷任命张温为车骑将军,征发幽州地区的三千乌桓骑兵前往关内镇压凉州的义军。然而由于乌桓骑兵多次被征调出战,导致人员大量伤亡,几乎消耗殆尽。乌桓士兵们人心浮动,士气低落,在战场上纷纷临阵脱逃,返回幽州各部落。 中平四年,泰山太守张举、中山相张纯等人发动叛乱,他们借助幽州乌桓的力量,对青州、徐州、幽州、冀州四个州进行了大规模的侵扰抢掠。张纯自封为“弥天安定王”,成为众多郡县乌桓部落的首领。直到中平六年,随着张纯的去世,乌桓军队也随之瓦解。 公孙瓒在河北地区时经常与乌桓作战,并因此获得了“白马将军”的称号。后来袁绍消灭公孙瓒的时候,乌桓曾出兵相助,并且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袁绍假托皇帝诏令赐给蹋顿、难峭王、汗鲁王印绶,任命他们为单于。 东汉魏晋时期,乌桓这一官职设置依然存在。乌桓原本是一个游牧部落,在南迁之后逐渐开始发展农业。3世纪初,大部分乌桓部落归附了曹操,有一万多人迁入中原地区,逐渐与汉族融合在一起。而那些留在塞外的乌桓人则大多被并入了鲜卑族。
经过历史学家的考证研究,在现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西北方向大约140里的地方,有一座名为乌辽山的山脉。这座山脉就是古代乌桓人迁徙并驻扎的重要区域。 乌桓人在这片土地上逐渐繁衍生息,发展壮大。他们在这里不断发展进步,并且开始逐步向南迁徙。在这一过程中,乌桓人与建都于中原地区的封建政权展开了多方面的密切交往。从政治层面来看,双方有着一定的交流互动;在经济方面,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促进了彼此之间物资的流通和互补;军事上,也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文化领域更是相互交融,各取所长。随着历史的发展进程,乌桓人最终进入了中原各地,与其他各个民族不断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走向没落
建安五年(200年),袁绍在官渡之战中被曹操击败,不久之后便病逝。建安十年(205年),袁绍的儿子袁尚等人逃往辽西地区,投奔了乌桓的蹋顿单于。 到了建安十二年(207年)八月,曹操决定远征乌桓。两军在柳城境内的白狼山相遇。面对强敌,曹操亲自将指挥大旗授予麾下的勇将张辽,充分显示出对他的信任与重托。张辽不负众望,率领精锐骑兵发起猛烈突击,一举击溃乌桓军队。此战不仅使二十多万胡汉民众归降,更是在战场上斩杀了乌桓单于蹋顿,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这场战役巩固了曹操在北方的统治地位,也彰显了他卓越的军事才能和用人之道。同时,乌桓势力遭到沉重打击,北方边疆迎来了相对稳定的局面。
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对乌桓部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他将幽州、并州各郡的乌桓部落共计万余落迁徙至中原地区,其中精壮男子编入军队参与作战。由此,三郡乌桓凭借着出色的骑术和战斗力,被誉为天下名骑。 到了建安二十三年(218年),乌桓部落联合鲜卑势力发动了反叛。然而,这次反叛很快就被曹彰与田豫率领的魏军所镇压,乌桓的实力因此遭受了严重的削弱。对于仍然留在故地的乌桓人来说,他们的居住地不久后就被鲜卑人占据,最终这些乌桓人逐渐与鲜卑人融合在一起。而那些被迁徙到中原地区的乌桓人,则慢慢融入了汉人的社会之中,成为华夏民族大家庭的一部分。这一系列历史事件不仅改变了乌桓部落的命运,也深刻影响了当时北方地区的民族分布与格局。
由于辽东公孙度政权以及曹魏政权的连续征讨,乌桓人的生存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一部分乌桓人被迫远迁至辽东地区,而剩下的万余部落则全部迁徙到中原地区居住。 这一迁移事件对乌桓民族的发展轨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那时起,这个古老的游牧民族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慢慢消失不见。 具体来说,当时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的乌桓部落已经内迁至中原地带,但其他各郡的乌桓部落大多仍然留居在他们的传统栖息地,并且依旧保持着一定的军事和政治实力。 直至两晋时期,无论是在塞外还是塞内的区域,乌桓人的活动依然频繁出现在史书的记载之中,这表明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魏国皇帝派遣名将毋丘俭率领幽州各部,联合鲜卑和乌桓等少数民族力量,共同讨伐公孙氏所建立的燕国。当时卫臻提出了反对意见,然而魏帝并未采纳。 公孙渊逆向迎战毋丘俭所率部队,战斗中未占优势,毋丘俭于是引兵退回。此役之后,公孙渊自立为燕王,在燕国内设置百官制度,并且派遣使者携带符节,借用鲜卑单于的王印,对北方边境的少数民族进行封赏加爵,以此拉拢他们,甚至诱导鲜卑人侵扰魏国北部边境地区,意图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削弱魏国的力量。 次年正月,公孙渊又向东吴称臣。东吴的大臣羊衜认为如果这次救援燕国,那么燕国会感恩戴德,诚心归附。孙权表示愿意派兵救援燕国,并告诫公孙渊要小心提防司马懿的军事行动。面对这一局势,魏国紧急下诏,命令青、兖、幽、冀四州大力建造海船,同时派遣司马懿联合慕容鲜卑、高句丽以及乌桓等势力,再次从海陆两路围攻燕国。 燕国方面自恃军力强大,决定坚守城池等待冬天大雪降临以阻碍联军攻势,而不选择向东逃跑。在联军的猛烈进攻下,虽然昼夜不停地攻打,但始终未能取得胜利。同年八月,天空突然出现流星坠落城头的情况,魏军借机散布一些关于天象预示不祥的说法,使得燕国人心惶惶。到了九月,司马懿率领魏军平定了辽东地区,公孙渊在流星坠落之处战败身亡,公孙氏所建立的燕国也随之覆灭。这一事件成为了三国时期一段重要的历史插曲,展现了当时各方势力之间的复杂博弈与激烈争斗。
在西晋初年,幽州北边的障塞内外,乌桓部落逐渐归附于鲜卑慕容氏、宇文氏和段氏的统治之下。随着时间推移,乌桓与鲜卑之间的融合日益加深,最终有一部分乌桓融入了库莫奚民族之中。 从幽州北部开始,一直到冀州的渤海和平原两个郡县,乌桓骑兵营星罗棋布地分布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当时,王浚担任幽州刺史并兼任乌桓校尉,他倚仗着乌桓和鲜卑的力量,在南方自立为帝,建立了自己的政权。 而在并州地区,乌桓首领张伏利度率领2000人的部队驻扎在乐平(今山西省昔阳县西南)。公元307年,即晋永嘉元年,石勒攻占了这一地区,并吞并了张伏利度的势力。随后,石勒进一步攻下幽州,将幽州和冀州两地的乌桓部落迁徙至襄国(今河北省邢台市西南)。到了4世纪中叶,这些乌桓部落又转而归附了前燕政权。 这段历史见证了乌桓部落在北方游牧民族中的兴衰变迁,以及他们与周边各族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
前秦苻坚在消灭前燕之后,将乌丸等少数民族迁徙安置到了冯诩和北地地区。这一举措不仅改变了当地的民族分布格局,也对后续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随后,慕容垂借助乌桓部落的力量建立了后燕政权。在攻打邺城的关键战役中,慕容垂率领了超过二十万的丁零与乌丸联军,他们采用飞梯攻城、地道渗透等多种战术手段,给敌人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为了表彰和重用乌桓族中的杰出人才,慕容垂任命张骥为辅国将军,刘大为安远将军,鲁利为建威将军,这些将领们跟随慕容氏家族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 进入北魏初期,拓跋珪进攻信都(今河北省冀县)时,张骧献城投降。然而不久之后,张骧又逃往中山(今河北省定州市),投靠了慕容详。当拓跋珪攻克中山后,张骧被擒获。到了公元398年(东晋隆安二年),张骧的儿子张超聚集了乌桓人和汉族民众共两千多户,在渤海郡的南皮(今河北省南皮县)自立为乌丸王。但好景不长,次年张超向南撤退至平原(今山东省平原县),最终被北魏的征虏将军庾岳所击败并击杀。 这段历史充分展现了当时各民族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在乱世中个人命运的起伏不定。同时,它也反映了乌桓族在中国古代北方民族融合进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魏晋之后,乌桓族与周边众多民族交错杂居,这种长期的融合交流使得其民族成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逐渐形成了历史上所称的“杂胡”。根据《魏书》记载:“来自各方的杂居人群归附后,统称为‘乌桓’,并依据人口数量多少来称呼为酋长或庶长。”在这一时期,“乌桓”一词往往成为对各种杂居少数民族的泛称。 除了原本散居的区域之外,乌桓人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了陕西地区的上郡、冯翊和北地三个重要郡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位于雁门郡的乌桓人与其他如鲜卑、匈奴等民族不断融合,最终演变成了铁弗刘氏或独孤氏。这些新的民族群体后来发展壮大,在历史舞台上崭露头角,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赫连勃勃建立的夏国。这一系列演变不仅反映了当时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也展示了各民族之间相互交融、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
幽州和并州的乌桓部落持续向内地迁移,广泛分布于太行山以东,现今河北省中部与南部地区。在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的动荡岁月里,乌桓人积极参与了各个地区的政治纷争,在历史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其中一部分乌桓人长期定居在郡县管辖的区域,逐渐适应了中原的生活方式,与汉族居民相互交融,最终被同化为汉族的一部分。在此过程中,乌桓人的姓氏也发生了演变,出现了郝氏、刘氏、张氏、王氏、鲁氏等汉姓,这些家族融入了汉族社会,传承至今。 而另一部分乌桓人则随着鲜卑势力的崛起而加入其阵营,先与鲜卑民族融合,共同生活和发展。随着鲜卑族逐步接受汉文化的影响,这部分乌桓人也一同经历了汉化的进程,最终完全融入汉族大家庭,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历史变迁不仅体现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更彰显了中华文明包容并蓄、多元一体的发展特征。
相关史载
《资治通鉴》记载,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曹操率领大军远征乌桓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在凯旋回朝的途中,军队遭遇了异常恶劣的自然环境。当时正值寒冷且干旱的季节,在长达二百里的路途上几乎找不到水源,同时军中粮食也极度匮乏。 为了维持军队的基本生存,不得不宰杀数千匹战马作为食物储备。士兵们艰难地挖掘土地,直到深入地下三十余丈才好不容易寻得珍贵的水源。从柳城出发后,部队途径碣石道(现今的昌黎碣石山区域),这里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树木茂密丛生,百草丰盛繁茂。曹操命令士兵们在山中寻找水源,最终发现了一处清泉(后世称之为相泉)。曹操决定在此处安营扎寨,让疲惫不堪的将士们得以休整。 当地樵夫告知,此地正是碣石流域,清泉自虎山坡涌出,南部有龟山,西南方向则是著名的碣石山。当夕阳西下,暮色渐浓之时,曹操站在高处眺望远方壮丽的景色,身边围绕着成千上万的战马和士兵。面对眼前雄浑的景象,他意识到自己虽已步入晚年,但心中未竟的理想依然炽热。此时此刻,他的诗兴大发,创作了流传千古的名篇《龟虽寿》:“神龟虽然寿命悠长,但也有终结的一天;腾蛇即使能够乘雾飞行,最终也会化为尘土。然而,老骥伏在马槽旁,心中仍然向往着千里之外的目标;英雄到了暮年,壮志豪情也不会消退。人的寿命长短不仅仅取决于上天的安排,通过修身养性也可以延长寿命。庆幸能用诗歌来表达心中的抱负。” 这首诗不仅表达了曹操对生命有限性的深刻思考,更展现了他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成为激励无数仁人志士奋发图强的经典之作。
根据《三国志》的记载,曹操在征讨乌桓的战役中,任命张辽为先锋将军。在这场重要的军事行动中,张辽率领精锐部队奋勇作战,成功斩杀了乌桓首领蹋顿以及多名重要首领,使得二十多万胡人和汉人归顺。这一胜利不仅巩固了北方边疆的安全,也彰显了曹军的强大战斗力。 在班师回朝途中,曹操率军经过碣石道。这里景色优美,树木郁郁葱葱,百草丰茂,宛如仙境一般。曹操下令在此处开凿泉水、砌筑井台,以备日后休养生息之用。为了更好地管理这片地区,他将当地百姓编入军队,并设立多个驻扎点,如“草粮屯”、“后营”、“留守营”、“驻操营”、“歇马台”和“饮马河”,这些地名至今仍然存在于昌黎县和抚宁县境内。 到达碣石仙台顶后,曹操登高望远,被眼前壮丽的海景所打动,遂即兴创作了著名的《观沧海》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波荡漾,山岛巍峨。树木丛生,百草繁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运行,仿佛置身其中;银河灿烂,似乎近在咫尺。”这首诗不仅描绘了碣石的自然风光,更表达了诗人对未来的憧憬与豪情壮志。随后,大军继续向易县进发。 唐代著名学者徐彦伯在《登长城赋》中追忆往昔英雄事迹时写道:“卫青开拓疆土,张辽开辟新境,校尉霍去病英勇善战,将军李广捕虏无数。”这几句诗赞美了汉代名将卫青击败匈奴、张辽平定乌桓的伟大功绩,同时也体现了中国古代军事将领们保家卫国、开疆拓土的英勇精神。
在古代,先民们依据相泉的地理位置建立了寺庙,当时名为“相泉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寺庙后来被人们称为“山坡寺”。这一历史遗迹在明清时期的《昌黎县志》中均有详细记载。 如今,虽然岁月流转,古寺已不复往日辉煌,但仍有部分珍贵的历史遗存得以保存至今。现存有一眼古井(即相泉),这口井见证了岁月的变迁和历史的沉淀。此外,还保留着一片寺院的废墟遗址,这片荒址默默诉说着曾经的庄严与繁华。这些历史遗存不仅是研究当地历史文化的
【社会经济】
日常生活
在对乌桓曾经游牧区域的考古发掘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大量的珍贵文物。这些出土文物不仅包括马具、箭簇、剑、刀、矛、斧等武器装备,还包含了许多绘有马、牛、羊等牲畜图案的精美饰具。这表明乌桓人对于他们所饲养的牲畜有着深厚的情感和依赖。 从出土文物来看,乌桓人的经济生活并不仅仅局限于游牧。农业和民族手工业也在其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有一定比重。乌桓人在耕种时会以布谷鸟的叫声作为农事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参考,这种独特的农时节令习俗反映了他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智慧。主要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有穄等。同时,在出土器物中还发现了铁锄等农具,这说明乌桓人已经掌握了较为原始但有效的耕作手段和技术。 乌桓妇女更是擅长手工纺织技艺,她们能够熟练地使用毛皮等材料制作各种日常生活用品。每一件手工制品都凝聚着她们的心血和创造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乌桓女子出嫁时要佩戴自己精心制作的首饰,这一传统习俗充分体现了乌桓人对美的追求以及对手工艺传承的重视。在西岔沟出土的乌桓文物中就有一件精美的金丝穿珠扭环饰品,它不仅是乌桓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也是连接古今、传承文明的重要纽带。这些珍贵的历史遗存为我们深入了解乌桓人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和社会风貌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畜牧业
乌桓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同时辅以弋猎和农耕的古老民族。根据史书记载,乌桓人“风俗喜好骑马射箭,擅长弋猎禽兽为生。他们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以穹庐作为住所,且习惯将门朝向东面,迎接日出。饮食方面主要食用肉类和奶制品,穿着则多用毛皮制作的衣服”。 乌桓的畜牧业非常发达,尤其在马、牛、羊等家畜的饲养上表现出色。这些牲畜不仅是乌桓人衣食的主要来源,还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例如,在婚嫁时,人们会以马、牛、羊作为聘礼;当有人去世后,他们会取死者生前骑乘的马进行焚烧祭祀;如果发生仇杀事件,也可以通过献出马、牛、羊来赎罪免死。此外,乌桓人还经常使用牛、羊等祭品来祭祀鬼神、天地、日月星辰以及山川等地,对于那些具有高尚名声的先辈也会如此祭祀,所有祭品最终都会被焚烧。 值得注意的是,乌桓人所拥有的马、牛、羊及其相关产品如皮货等,不仅用于内部生活需求,还成为了对外交往中的重要物资。它们既是向匈奴交纳贡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汉魏等政权进行朝贡或贸易往来时不可或缺的物品。在战争时期,这些牲畜更是成为了敌对双方竞相掠夺的目标。
狩猎
狩猎在乌桓人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乌桓人所猎捕的野兽,如虎、豹、貂等,它们的皮毛不仅是珍贵的物资,更是乌桓人向匈奴缴纳贡品的关键物品。同时,在与汉朝边境市场的贸易往来中,这些动物皮毛也是重要的交易商品,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从考古发现的出土文物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牧猎经济对于乌桓人的重要性。那些保存至今的文物不仅见证了乌桓人高超的狩猎技艺,也体现了他们在当时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独特地位。通过研究这些珍贵的历史遗物,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乌桓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所处时代的经济形态。
农业生产
乌桓人是一个兼具农业与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古老民族。在迁徙至西拉木伦河流域之后,他们逐渐开始了定居生活,并且逐步发展了农业经济。 乌桓人的农业生产有着独特的传统和习俗。他们擅长根据鸟兽繁殖周期以及季节变化来安排农事活动。例如,他们会依据布谷鸟的鸣叫作为耕种的重要信号,这反映了乌桓人对自然规律敏锐的观察力。当地适宜种植青穄(即糜子)和东墙(也称作沙蓬)。其中,东墙这种作物外形类似蓬草,果实形状酷似葵花籽,在每年十月成熟。它不仅植株可以作为牲畜饲料,其果实还可以用于榨油或直接食用,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据《广志》记载:“东墙的颜色为青黑色,颗粒大小如同葵花籽,在幽州、凉州、并州等地均有广泛种植。”这两种耐寒作物很可能是从幽州、燕地传入乌桓地区的。 从西岔沟墓葬群中出土的铁制农具如铁锄、铁斧等可以看出,这些工具上甚至铸有汉字,表明它们大多来自中原汉族地区。这不仅体现了当时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技术传播,也证明了乌桓人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技术水平。 尽管如此,在塞外时期,乌桓人仍然以畜牧业为主要生计来源。直到公元49年(东汉建武二十五年),当乌桓部落被迁移到沿边各郡塞内时,东汉政府对他们采取了一系列安抚政策,包括提供衣食保障,这也为乌桓部众进一步发展农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到了汉魏交替之际,随着乌桓人再次大规模内迁至渔阳、雁门等地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渐以农业为主导,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农耕社会结构。
手工业生产
乌桓的手工业在当时展现了一定的发展水平,涵盖了多个重要的领域。其中最为突出的包括铸铜、冶铁、制陶以及纺织等传统技艺。这些手工业大多掌握在邑帅和部落首领手中,体现了权力阶层对关键生产资源的掌控。 据王沈在《魏书》中的记载,乌桓的首领们不仅能够制作弓箭和马具,还擅长锻造金属兵器,并能将兽皮加工成精美的文绣制品,甚至能够织造毡毯。这表明,乌桓的上层阶级不仅拥有军事装备的生产能力,还能制造具有较高工艺价值的生活用品,反映了他们对手工业生产的高度重视和控制力。 另一方面,范晔在《后汉书·乌桓传》中描述了乌桓社会内部更为细致的男女分工情况。根据记载,男性主要负责制作弓箭、马鞍和其他与骑射相关的器具,而女性则擅长刺绣、制作皮革制品以及编织氀毷(一种毛织品)。这种明确的性别分工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也促进了各类手工业技艺的传承与发展。 综上所述,乌桓的手工业不仅在技术上有所进步,在管理和组织形式上也呈现出一定的特点。首领们牢牢把控着关键的手工业生产,而普通民众则按照性别进行专业化的劳动分工,共同推动了乌桓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组织与阶级关系】
阶级分化
随着私有制的逐渐确立,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阶级分化现象变得愈发明显。在频繁的战争中,逐渐形成了具有特权的军事首领阶层。这些军事首领们将俘获的奴隶和战利品据为己有,往往把最有价值的部分留给自己,而将次等品分给参与战斗的士兵。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事首领逐步演变为统治者,在氏族部落中形成了一种贵族阶层。这些大人最初是由选举产生的,当选者通常是那些勇敢且擅长处理争端的人。一旦大人去世,就会重新选举产生新的领导人,不存在世袭制度,即后裔不能自动继承其职位。然而到了东汉末年,原本的公选制度逐渐被世袭制度所取代。
根据《后汉书·乌桓传》记载,在献帝初平年间,丘力居去世后,由于他的儿子楼班年纪尚幼,侄子蹋顿凭借自身的武略接替了领导之位,这表明乌桓的大人职位已经开始出现父子相传的现象。 在氏族内部,成员并没有固定的姓氏,通常会以当时最强壮或最具影响力的大人的名字作为姓氏。大人通过刻木记事来传达命令,虽然没有文字记录,但部众对大人的命令不敢有丝毫违抗。他们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则,例如违反大人的指令会被处以极刑;如果有人叛逃并被大人捕获,其他邑落不得收留,而是将其流放到偏远的沙漠地区。这些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大人的权势,最终使他们成为世袭的统治者。此外,乌桓大人还对普通氏族成员强征各种徭役,并进行经济上的剥削,从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这种权力结构的变化深刻地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标志着从原始社会向更复杂的社会形态转变的重要一步。
乌桓部落内部的阶级结构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处于上层的社会精英,包括大人和小帅;另一类则是构成社会主体的氏族部落成员,也就是自由民。在公元1世纪初,乌桓地区开始出现蓄奴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密切相关。王莽统治时期,其暴虐的政策使得乌桓地区的豪强首领们纷纷背叛中原政权,转而投奔匈奴。从此以后,乌桓人不断在边境地区发动战争,掠夺人口,这些被俘虏的人口成为了奴隶的主要来源。 例如,在公元25年(西汉末更始三年),当赤眉军尤来部在今河北省北部战败后,被迫退入辽西、辽东地区时,遭到乌桓和貊人的截击,所有人员和物资都被掠夺一空。到了东汉初期,乌桓与匈奴联手侵扰边境郡县,五郡的百姓经常被掳掠为奴。据记载,在公元41年(建武十七年),“匈奴、鲜卑及赤山乌桓联合起来,势力强大,多次入侵边塞,杀害并掠夺官吏和平民,朝廷对此十分担忧”。由此可见,掳掠人口作为奴隶,逐渐成为乌桓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之一,蓄奴之风也愈发盛行。因此,在公元49年(建武二十五年),当乌桓的大人们向光武帝进贡时,贡品中包含有奴婢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西岔沟墓葬出土的铜饰牌可以窥见当时的战争场景:一名战士骑着马,手持宝剑,手中抓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俘虏,同时一只狗扑在俘虏身上猛烈撕咬。这生动地反映了当时战争的残酷以及奴隶的悲惨命运。 除了通过掳掠获得奴隶外,乌桓的上层人物还会进行奴隶买卖。奴隶们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如洗衣做饭等,也有一部分从事拾粪草、牧养幼畜等生产活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乌桓人在从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并未建立起本民族的奴隶制国家政权。最终,在曹操的强大军事力量面前,乌桓未能建立自己的奴隶制国家,就被征服了。
此外,乌桓与汉族、匈奴之间还存在着活跃的商品交换活动。乌桓与汉地之间的经济交流历史悠久,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开始。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上谷至辽东地区,土地广阔但人口稀少,屡次遭受胡人侵扰,风俗习惯与赵国、代国相似,拥有丰富的鱼盐和枣栗等物产。北部靠近乌桓、夫余,东部则与真番进行贸易往来。”这表明当时乌桓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已经相当密切。 东汉时期,为了维持正常的贸易秩序,在边境地区设立了专门的胡市以监督和保护商业活动。其中,护乌桓校尉所管辖的上谷宁城(今河北省宣化市西北,或认为是万全县)成为重要的胡市之一。这里不仅修建了南北两部质馆,用来收留作为人质的乌桓与鲜卑人,以确保互市的安全与稳定,更是成为了当时重要的商贸中心。 乌桓主要以牛马等牲畜进行交易,交易量非常大。而他们从中原换回的物品除了“精金良铁”这类重要物资外,还包括大量的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例如,粮食用于解决温饱问题;布、帛、踩、缯等纺织品丰富了他们的衣着选择;还有其他各种珍贵货物,如珠宝、香料等。这些商品的流通不仅促进了乌桓与汉族之间的经济互动,也加深了双方的文化交流与融合。
乌桓与匈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贸易往来关系。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在西汉末年王莽掌权时期,“汉朝颁布四条法令之后,派遣保护乌桓的使者告知乌桓民众,不得再向匈奴缴纳皮布税。然而匈奴依旧按照旧例派遣使者向乌桓索取赋税,而匈奴的人民和妇女想要进行商业贸易活动时也都会前往乌桓之地”。 这表明乌桓与匈奴之间有着频繁的贸易互动。乌桓靠近边塞地区,长期以来一直与汉朝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在这种相对稳定的局势下,匈奴则常常借助乌桓这个中介,用牛马等牲畜交换来自汉地的各种货物。 乌桓部落中的首领和豪强们手中掌握着大量的牲畜以及皮货等商品资源,他们对这种互市贸易拥有相当程度的控制权。通过这种互市贸易,他们不仅能够从部落成员那里辗转获取利益,还能够得到各种珍贵的奢侈品。这一过程进一步加剧了乌桓内部贫富差距的扩大,促使社会结构逐渐向阶级两极分化的方向发展。
在汉代,乌桓社会正处于从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转型的关键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的社会结构呈现出独特的特征。 以个体生产和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家庭单元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细胞,尽管这些家庭仍然存在于氏族和部落的组织框架之中。私有财产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体现在多个方面:婚姻嫁娶时需要赠送私有的牲畜作为聘礼;犯罪者可以通过支付私有财物来赎罪;丧葬仪式中也使用私人的牲畜等物品进行祭祀。此外,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例如,“盗窃行为将被判处死刑”,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和财产权利。 作为游牧部落,乌桓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牲畜,而这些牲畜归私人所有。因此,其经营方式表现为一种分散化的特点:“部落首领以下的成员各自独立经营畜牧业,积累个人财富,并不相互强制提供劳役”。这意味着每家每户都自主管理自己的牲畜群,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 虽然传统的氏族公社制度已经开始解体,但在牧场、山林和湖泊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上,仍然保留着氏族公有的传统。只有农耕地逐渐向私有制转变,显示出土地所有权的变化趋势。乌桓内部主要财产的这种两重性(既有私有又有公有)影响了部落的运作模式。部落中的重要人物,如部落大人和氏族小帅,有权指定牧场的使用,并决定集体迁徙的路线。他们的决策受到这种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制约,确保了资源分配与社会稳定的平衡。
社会组织
乌桓的社会组织结构独具特色,主要由部、邑落和落三个层级构成。其中,邑落作为基层组织,隶属于各个部落之下。据《后汉书·乌桓传》记载:“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干落自为一部。”这里的“落”通常指的是户,每个帐户或帐落的人口数量不等,少则七八口人,多则十余口。若干个落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了邑落,或者简称为邑。据历史研究显示,古代乌桓的每个邑落大约有二三十户人家,人口规模大致在一百几十人至二百几十人之间。 邑落是由不同氏族的帐户聚集融合而成的群体。由于乌桓会将被掠夺的外民族人口纳入邑落,并且一些汉族逃亡者也会加入他们的部落,因此邑落不再是纯粹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群体,而是一种地域性的人们共同体。这种转变标志着地缘关系逐渐取代了血缘关系成为主要的社会纽带。然而,由于各氏族之间存在通婚现象,血缘关系仍然在一定程度上维系着邑落内部的联系。 在习俗方面,乌桓社会保留了大量氏族制度的残余,这些传统习惯和道德规范在调节人际关系及解决冲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时的社会尚未完全依赖阶级法律来主导秩序,而是更多地依靠历史传承下来的习惯和道德准则。例如,在处理内部纠纷时,如果发生相互残杀事件,通常是让受害方所属的部落自行报复,但如果报复行为无法停止,则需要向部落首领寻求公正裁决。对于有罪之人,可以通过支付牛羊等财物来赎回性命。这种血缘复仇的传统虽然有助于维护家族荣誉,但也容易引发氏族或部落之间的械斗和互相残杀。 邑落的领导者被称为小帅,他们往往是豪强人物,最初由民众推举产生,职位并不世袭。每个帐落独立经营畜牧业,当需要在夏冬两季转移牧地时,就会在小帅的带领下,以邑落为单位,沿着既定路线共同迁徙。每个邑落都拥有自己固定的游牧区域。邑落小帅需听从部落大人的指挥,“大人有所召呼,刻木为信,邑落传行”。随着战争、朝贡以及胡市等活动的发展,邑落小帅的权势逐渐增长,并受到了汉魏政权的赐封。
在古代社会结构中,邑落之上形成更为庞大的组织单位——部或部落。众多的邑落,通常以数百乃至上千的数量汇聚成为一个部落,各个部落之间的规模差异非常显著,并且由于各部落之间时常发生相互兼并的情况,部落的规模和数量也处于一种不太稳定的状态。 东汉初期,在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郡、雁门、太原以及朔方等沿边的十个郡内,分布着大大小小为数众多的乌桓部落。据估算,当时乌桓人的总人口数量超过了30万之多。 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首领,被尊称为“大人”。这些部落首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的命令犹如律法一般,部落中的成员没有人敢违背,一旦违抗大人的指令就会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部落大人不仅负责管理部落内部的各种公共事务,例如协调资源分配、解决内部纠纷等;同时他们还肩负着对外交往的重要职责,包括与其他部落或外界进行贸易往来,以及组织部落成员开展钞掠活动。通过不断的贸易和钞掠行为,部落大人们进一步积累了财富,同时也巩固并扩大了自己的权力。
随着乌桓部落不断向内地迁徙,汉魏政权巧妙地利用了乌桓强大的军事力量来实现自身的政治与军事目标。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方式是建立军事同盟或临时征调。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实例:汉武帝击败匈奴左部后,便派遣乌桓为汉朝监视匈奴的动向;东汉末年,乌桓峭王感念刘虞的恩德,率领本族七千多骑兵以及鲜卑军队共同迎回刘虞之子刘和,并与袁绍的将领鞠义联合十万兵力对抗公孙瓒。同时,汉魏政权也直接从乌桓各部落中征兵,用以平定其他民族的叛乱,甚至包括镇压乌桓本族的反叛。例如,在公元165年(东汉桓帝延熹八年),任尚担任中郎将时,统领幽州、冀州和黎阳等地的乌桓步骑共两万六千人,前往救援零陵太守陈球,平定了湖南省零陵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一带戍边士兵和农民的联合起义。乌桓士兵通常以营为单位集中驻扎,乌桓部落中的首领被封为王或侯,负责统领乌桓士兵,但在调遣、征发和作战时必须服从乌桓校尉及朝廷派遣将领的指挥。
第二种方式是从乌桓士兵中挑选精锐力量组成突骑和入宿卫的乌桓骑兵,这些骑兵直接受到汉魏政权的统率,并编入常规军队编制。乌桓突骑早在西汉时期就已经闻名遐迩,成为一支令人闻风丧胆的劲旅。刘秀平定河北时,吴汉所率领的军队中就有三千名乌桓突骑。后来,被称为“天下名骑”的三郡精壮也被编入军队,跟随大军四处征战。起初,这些骑兵并没有固定的驻地,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集中兵力屯聚一方时才会暂时定居下来,但他们不能携带家眷,家眷只能居住在指定的郡县内作为“质任”。而乌桓骑兵的军官和士兵则随营而居,不得回家。东汉时期除了用乌桓突骑参与征战外,还让乌桓骑兵入宫担任宿卫。据应劭《汉官》记载:“有员吏一百五十六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东汉在长水校尉之下设有胡骑司马一职,“掌宿卫,主乌桓骑”。乌桓突骑和乌桓宿卫都是从乌桓士兵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精英,他们不仅脱离了原来的部落组织,而且逐渐脱离了乌桓社会,这一变化对乌桓部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原王朝对乌桓部落的影响深远而复杂。由于中原王朝频繁征发乌桓士兵参与军事行动,并从中精心挑选出精锐部队——乌桓突骑和乌桓宿卫,乌桓的军事制度逐渐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原本以邑落为基本单位的乌桓部落社会结构,在与中原王朝的互动过程中逐步演进,形成了更为系统化的军事组织形式。乌桓开始设立千夫长、百夫长等军职,这种军队编制既借鉴了汉朝郡国制的管理模式,也吸收了匈奴兵制的特点,体现了乌桓部族在军事组织上的创新与融合。 尤为重要的是,乌桓部落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中原王朝的招抚政策,款塞内附,成为中原王朝的一部分,并获得王侯封号。这一过程不仅加强了乌桓与中原的政治联系,也促使乌桓军事制度进一步向中原王朝靠拢,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的政治格局和军事需求。 总之,乌桓军制的演变是其与中原王朝长期互动的结果,反映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也为后世研究古代民族关系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东汉王朝对乌桓部落进行了大规模的册封活动。当时共有80余位乌桓部落的首领被授予侯王等爵位。 在东汉给予乌桓首领的众多称号中,包括了王、侯、都督、都尉以及单于等不同等级的名号。然而,在乌桓内部,这些部落首领依然沿用着他们本民族的传统称谓,例如大人和邑帅。这意味着东汉朝廷所赐予的封号与乌桓原有的称号同时并存,并行不悖。 从考古发现来看,出土的一些印章如“魏乌丸率善仟长”、“魏乌丸率善佰长”以及“魏乌丸率善邑长”的印信,充分证明了这一时期乌桓首领拥有双重身份。无论是千夫长、百夫长还是邑长,这些都是由东汉朝廷正式任命的职位,这与乌桓原有的部落大人或邑落小帅有着本质的区别。 随着这种制度的变化,乌桓的社会结构逐渐与汉族地区趋于一致。尽管如此,乌桓仍然保留了一部分氏族制度的特征。这一时期的乌桓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期,它既受到中原文化的深刻影响,又努力保持着自身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
【社会风俗】
风俗习惯
乌桓族的风俗习惯独具特色,这些习俗在《魏书》中有详细的记载。乌桓社会中存在着一种较为独特的尊卑观念,他们崇尚年轻而轻视年长者。乌桓人性情刚烈倔强,在愤怒时甚至会杀害父亲和兄长,但却绝不会伤害母亲。这一现象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父兄认为自己家族的血脉得以延续,因此不会进行报复;而母亲这边则有母系氏族成员的存在,他们会为亲人进行血亲复仇。这反映出当时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重视母系势力的风气非常浓厚。 乌桓人的服饰与婚俗也别具一格。乌桓男子通常髡头,即剃去头发,而女子直到出嫁时才会蓄发,并将头发梳成髻,戴上用桦树皮制成的高帽子,称为“句决”。乌桓男子娶妻的方式十分独特,一般是在事先与女方私通之后,再将女方带走,经过半年到一百天左右的时间,男方才会正式派遣媒人送去马、羊、牛等聘礼;新郎要跟随新娘回到女方家中,在那里服役两年后,女方家庭才会隆重地送女儿返回夫家。部落内部,除了战争相关事务外,其他所有事情都听从女性的意见和安排。在乌桓社会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婚姻制度,例如当父亲或兄长去世后,儿子可以迎娶继母或寡嫂为妻;如果小叔子去世且没有儿子,那么他的侄子(也就是兄长的儿子)就可以娶伯母为妻;若小叔子无子嗣,则由其他伯叔来承担这一责任。 乌桓人的丧葬习俗同样充满神秘色彩。他们实行土葬,使用棺木安葬逝者。在葬礼上,亲朋好友们会围坐在一起,由两位祭司诵读咒文,同时宰杀一只肥壮的狗以及死者生前骑乘的马匹,并焚烧死者的衣物和饰品,人们通过歌舞和哭泣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相传狗能够护佑死者的灵魂顺利返回赤山(据传位于现今兴安岭的南部山脉),避免其在归途中受到恶鬼的阻拦。乌桓人信仰鬼神,经常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以及已故的著名首领。在祭祀仪式上,他们会以牛羊作为祭品献给神灵,而且在日常饮食之前也会先行祭祀,以此表达对神灵的敬意。
鲁氏、桓氏、厍氏(库傉官氏 、库褥官氏、库褥管氏、库氏)、祁氏、王氏(乌丸氏、乌桓氏、乌氏)、渐氏、薄氏(薄奚氏)、展氏(辗迟氏)、郝氏、审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