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红色政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执政党:中国共产党
国家领袖:毛泽东
首都~
①瑞金(1931-1935)
②延安(1935-1937)
主要城市:遵义,光山,石首,通江,华池
国庆日:1931年11月7日
国歌:国际歌
货币:中华苏维埃纸币
政治体制:苏维埃制
人口数量约 3000 万(鼎盛时期)
主要民族:汉族
国土面积:约 400000 km²(鼎盛时期)
起止日期:(1931年11月7日--1937年9月6日)
中央银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
国家宪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陕甘宁边区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设立了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抗日民主政权机关——陕甘宁边区政府。1937年9月,在中央政府的提议下,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林伯渠担任主席,张国焘、高自立先后担任副主席。边区政府驻地设在延安。 边区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边区参议会决定。边区政府主要由边区政府委员会、边区政府主席以及各厅部处办事机关组成。边区政权体制最初采用乡、区、县、边区四级制。第一届边区参议会时改为乡、县、边区三级制。为了便于管理,在边区与县之间设置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县与区之间设置了区公署。这两个公署分别是边区和县的代表机关,但不是一级政权组织。 中国共产党通过选派优秀党员参与边区各级政权组织的领导工作,通过政权机关中的党团组织,以及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实现对边区政权的有效领导。1937年10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会议通过决议,正式承认陕甘宁边区为南京政府行政院直辖区域。同年11月,边区政府更名为特区政府,1938年1月又恢复了边区政府的名称。 第二届参议会之后,边区政府人员的组成贯彻了“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1939年2月,边区第一届民选政府成立。林伯渠、高自立、曹力如、雷经天、刘景范、周扬成为边区政府委员会常务委员。其中,林伯渠担任政府主席,高自立担任副主席。 1941年11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边区政府。高自立、南汉宸、萧劲光、贺连城、刘景范、马明芳、柳湜、霍子乐、那素滴勒盖、毕光斗、肖筱梅、高步范、杨正甲、马生福、高崇珊、白文焕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会委员,林伯渠继续担任主席,李鼎铭担任副主席。 1946年4月,边区第三届民选政府成立。林伯渠再次连任政府主席,李鼎铭连任副主席,刘景范新当选为副主席。同时,贺连城、马济川、毕光斗、王世泰、霍维德、王子宜、霍祝三、唐洪澄、霍子乐、刘文卿、阿拉并巴音、杨正甲、蔡登霄、李仲仁、魏民选、靳体元共19人当选为委员。 1947年3月,由于战事变化,陕甘宁边区政府从延安撤出,转战陕北。直到1948年5月,边区政府才迁回延安,并随后南迁至西安。这一时期,边区政府的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厅、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保安处、文化工作委员会、司法工作研究委员会、高等法院和陕甘宁边区银行等多个部门,为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949年2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常驻委员会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将陕甘宁边区政府与晋绥边区行署合并为新的陕甘宁边区政府。最终,随着1950年1月西北军政委员会的宣告成立,陕甘宁边区政府结束工作并撤销。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中国革命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政权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